2023年12月26日拟对浙江瑞旭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30万件汽车滤清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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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拟对浙江瑞旭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30万件汽车滤清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12月26日拟对浙江瑞旭 (略) 年产 1830 万件汽车滤清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12- 26 09: 51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瑞旭 (略) 年产 1830 万件汽车滤清器技改项目

(略) 秀洲区新塍镇嘉铜公路西侧、兴园路南侧

浙江瑞旭 (略)

上海 (略)

公司利用新塍镇嘉铜公路西侧、兴园路南侧现有厂房,拟投资850万元,购置注塑机、激光切布机、PT灌注机、滤芯热合机等设备,实现全厂年产1830万件汽车滤清器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处理达标后排海。

废气:注塑废气、注胶废气、热板焊废气、烘料废气和破碎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滤布、不合格产品、普通废包装物、废滤纸、金属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合法处置。废油墨和稀释剂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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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拟对浙江瑞旭 (略) 年产 1830 万件汽车滤清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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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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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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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旭 (略) 年产 1830 万件汽车滤清器技改项目

(略) 秀洲区新塍镇嘉铜公路西侧、兴园路南侧

浙江瑞旭 (略)

上海 (略)

公司利用新塍镇嘉铜公路西侧、兴园路南侧现有厂房,拟投资850万元,购置注塑机、激光切布机、PT灌注机、滤芯热合机等设备,实现全厂年产1830万件汽车滤清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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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处理达标后排海。

废气:注塑废气、注胶废气、热板焊废气、烘料废气和破碎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滤布、不合格产品、普通废包装物、废滤纸、金属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合法处置。废油墨和稀释剂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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