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工艺实验及产品的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工艺实验及产品的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核工 (略) 新建工艺实验及产品的检测实验室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大道368号 | ||||
建设单位: | 江西核工 (略) | ||||
编制单位: | 南昌航大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大道368号,项目依托现有厂区1栋5层的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建设本项目实验楼,不新增用地,为扩建性质。主要建设内容有分析实验室、镍钴新材料研发实验室、浆料研发实验室、超细粉体开发实验室等。项目建成后镍钴新材料产品小试生产,年产20kg碱式碳酸镍、20kg碱式碳酸钴、20kg氨基磺酸镍(制成20%溶液)、20kg氨基磺酸钴(制成20%溶液)、20kg氧化镍。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废气、氧化镍小试及研发反应废气、超细粉体研发还原废气。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镍及其化合物、HCl无组织排放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实验楼综合废水(包括实验楼产生的容器清洗废水、过滤及设备洗涤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清下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一体化MBR处理设施处理;地面拖洗废水经“碱沉+过滤”预处理后再与清洗废水、过滤及设备洗涤废水一并经“过滤+树脂吸附”处理;生活污水、实验楼综合废水经处理后和清下水一并由厂区总排放口排放,实验楼综合废水总镍和总钴在车间排放口处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限值要求,废水总排放口pH、CODcr、BOD5、SS、NH3-N、TN及TP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废试剂瓶等实验用品、分析废液、含镍废物、含钴废物、含镍(钴)包装袋、废劳保用品、粉料(银)包装、废浆料印刷实验板、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粉料(银)包装、废浆料印刷实验板、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核工 (略) 新建工艺实验及产品的检测实验室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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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大道368号 | ||||
建设单位: | 江西核工 (略) | ||||
编制单位: | 南昌航大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大道368号,项目依托现有厂区1栋5层的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建设本项目实验楼,不新增用地,为扩建性质。主要建设内容有分析实验室、镍钴新材料研发实验室、浆料研发实验室、超细粉体开发实验室等。项目建成后镍钴新材料产品小试生产,年产20kg碱式碳酸镍、20kg碱式碳酸钴、20kg氨基磺酸镍(制成20%溶液)、20kg氨基磺酸钴(制成20%溶液)、20kg氧化镍。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废气、氧化镍小试及研发反应废气、超细粉体研发还原废气。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镍及其化合物、HCl无组织排放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实验楼综合废水(包括实验楼产生的容器清洗废水、过滤及设备洗涤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清下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一体化MBR处理设施处理;地面拖洗废水经“碱沉+过滤”预处理后再与清洗废水、过滤及设备洗涤废水一并经“过滤+树脂吸附”处理;生活污水、实验楼综合废水经处理后和清下水一并由厂区总排放口排放,实验楼综合废水总镍和总钴在车间排放口处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限值要求,废水总排放口pH、CODcr、BOD5、SS、NH3-N、TN及TP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废试剂瓶等实验用品、分析废液、含镍废物、含钴废物、含镍(钴)包装袋、废劳保用品、粉料(银)包装、废浆料印刷实验板、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粉料(银)包装、废浆料印刷实验板、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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