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天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饮料及5000吨罐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甘肃天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饮料及5000吨罐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甘肃 (略) 编制的《年产10000吨饮料及5000吨罐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133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位于武威工业园区主产业区,租赁武威 (略) 年产5000吨皇冠梨生产线2#、3#厂房及部分相关生产设备进行建设。武威 (略) 原年加工3000吨红枣、2000吨枸杞生产线于2018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5000吨皇冠 (略) 场原因一直停产至今未建成投运。
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0000吨饮料及5000吨罐头生产线各1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利用已有3#厂房设置前处理、榨汁、调配、灌装、杀菌及包装车间)、储运工程(利用已有2#厂房设置辅料库1座,原料库、冷库均依托已有设施)、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暖设施)及环保工程(50m3/d污水处理站1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18.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总体规划,工程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利用已有厂房建设,只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机构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果蔬废弃物暂存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你公司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加强车间通风,在生产车间设置半封闭式果蔬废弃物暂存池,产生的果蔬废弃物及时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池全封闭,通过绿化隔离、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项目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新建的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四)控制噪声污染。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果蔬废弃物及不合格品果蔬等收集后外售周边养殖场作为饲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废棉纱和废油桶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新建40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在正式投产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11月23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甘肃 (略) 编制的《年产10000吨饮料及5000吨罐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133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位于武威工业园区主产业区,租赁武威 (略) 年产5000吨皇冠梨生产线2#、3#厂房及部分相关生产设备进行建设。武威 (略) 原年加工3000吨红枣、2000吨枸杞生产线于2018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5000吨皇冠 (略) 场原因一直停产至今未建成投运。
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0000吨饮料及5000吨罐头生产线各1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利用已有3#厂房设置前处理、榨汁、调配、灌装、杀菌及包装车间)、储运工程(利用已有2#厂房设置辅料库1座,原料库、冷库均依托已有设施)、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暖设施)及环保工程(50m3/d污水处理站1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18.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总体规划,工程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利用已有厂房建设,只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机构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果蔬废弃物暂存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你公司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加强车间通风,在生产车间设置半封闭式果蔬废弃物暂存池,产生的果蔬废弃物及时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池全封闭,通过绿化隔离、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项目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新建的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四)控制噪声污染。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果蔬废弃物及不合格品果蔬等收集后外售周边养殖场作为饲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废棉纱和废油桶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新建40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在正式投产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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