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项目为依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沈北新区2024年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项目实施制定工作方案。
(略) 沈北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方案
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项目为依托,现制定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入库方式
(一)项目库编制原则
1.坚持聚焦精准。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重点,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需在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实施。原则上之前享受过壮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的村不重复参与。
2.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3.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在建设前及竣工后,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阳光化管理。
4.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5.做好入库项目分类。入库项目按照生产经营类、服务类、租赁类及其他类共4大类进行分类,按类别汇总。
(二)项目库入库范围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范围为各村集体计划实施的生产经营类、服务类、租赁类及其他类等与壮大集体经济相关的项目,各村按年度列项目库清单和制作项目建议书。
要立足实际,科学确定各村项目类别。要突出特色种养、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融合等生产经营类项目重点,注重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倾斜;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可申报乡村文旅、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物业服务、居间服务等服务类项目。上述两类项目条件都不具备的,可申报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租赁类项目。地理位置相近和生产经营方式相似的村之间可实施联建联营,抱团发展。资源资产基础薄弱、发展空间极度受限的村,可参考“飞地”模式,异地发展。项目运营可采取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模式。
(三)项目入库流程
1.村申报公示。
各街道组织村集体根据各级乡村振兴规划要求,以及各村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资金保障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按规定开展民主议事决策,研究确定村级项目清单,并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村级会议记录、会议照片、公示照片及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街道办事处初审。
2.街道审核公示。
各街道根据各村上报的项目清单,提交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审核并提出年度项目计划,重点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的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等,未明确效益目标的项目不准申报。街道审核通过后将全街道汇总的项目清单在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公示,并制定项目建议书,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街道汇总项目清单、项目建议书、街道会议纪要、街道公示照片报送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村两级对项目的可行性负责,资金到位即可实施,要避免发生资金到位后项目落地出现问题的现象发生。
3.区级预审公示。
区级组织部门要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项目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村级申报、街道推荐、区级预审申报的流程,对入库项目进行逐个评估预审,严把项目质量关,并将预审后的项目公示,公示期10天。
4.区级公告。
区级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入库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
5.项目入库。
(1)建库。公告无异议后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入库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项目库。
(2)维护。项目库的维护工作由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进行管理。
二、项目实施方法
1.项目实施之前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
2.项目实施方案的上报和批复,区级批复同时进行备案。
3.项目批复三日内进行项目实施前公示,项目公示内容齐全,公示期不低于十日。
4.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依相关要求执行执行。
5.工程类项目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6.项目验收完毕后两个月之内进行项目完工公告。
7.完善项目档案并进行整理归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是关系乡村振兴事业整体推进的大事。各村集体、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建立项目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领导分管,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和实施流程,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入库和具体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委组织部要对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库管理和维护等日常工作;财政部门对所分配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对所分配资金安排的项目加强日常监督。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的入库、实施过程进行督查和审计,以保证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乡村振兴事业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示期:10月25日-11月25日
如有问题联系农业农村局:*
关于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项目为依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沈北新区2024年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项目实施制定工作方案。
(略) 沈北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方案
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项目为依托,现制定沈北新区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入库方式
(一)项目库编制原则
1.坚持聚焦精准。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重点,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需在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实施。原则上之前享受过壮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的村不重复参与。
2.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3.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在建设前及竣工后,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阳光化管理。
4.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5.做好入库项目分类。入库项目按照生产经营类、服务类、租赁类及其他类共4大类进行分类,按类别汇总。
(二)项目库入库范围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范围为各村集体计划实施的生产经营类、服务类、租赁类及其他类等与壮大集体经济相关的项目,各村按年度列项目库清单和制作项目建议书。
要立足实际,科学确定各村项目类别。要突出特色种养、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融合等生产经营类项目重点,注重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倾斜;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可申报乡村文旅、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物业服务、居间服务等服务类项目。上述两类项目条件都不具备的,可申报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租赁类项目。地理位置相近和生产经营方式相似的村之间可实施联建联营,抱团发展。资源资产基础薄弱、发展空间极度受限的村,可参考“飞地”模式,异地发展。项目运营可采取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模式。
(三)项目入库流程
1.村申报公示。
各街道组织村集体根据各级乡村振兴规划要求,以及各村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资金保障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按规定开展民主议事决策,研究确定村级项目清单,并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村级会议记录、会议照片、公示照片及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街道办事处初审。
2.街道审核公示。
各街道根据各村上报的项目清单,提交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审核并提出年度项目计划,重点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的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等,未明确效益目标的项目不准申报。街道审核通过后将全街道汇总的项目清单在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公示,并制定项目建议书,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街道汇总项目清单、项目建议书、街道会议纪要、街道公示照片报送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村两级对项目的可行性负责,资金到位即可实施,要避免发生资金到位后项目落地出现问题的现象发生。
3.区级预审公示。
区级组织部门要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项目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村级申报、街道推荐、区级预审申报的流程,对入库项目进行逐个评估预审,严把项目质量关,并将预审后的项目公示,公示期10天。
4.区级公告。
区级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入库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
5.项目入库。
(1)建库。公告无异议后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入库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项目库。
(2)维护。项目库的维护工作由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进行管理。
二、项目实施方法
1.项目实施之前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
2.项目实施方案的上报和批复,区级批复同时进行备案。
3.项目批复三日内进行项目实施前公示,项目公示内容齐全,公示期不低于十日。
4.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依相关要求执行执行。
5.工程类项目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6.项目验收完毕后两个月之内进行项目完工公告。
7.完善项目档案并进行整理归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是关系乡村振兴事业整体推进的大事。各村集体、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建立项目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领导分管,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和实施流程,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入库和具体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委组织部要对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库管理和维护等日常工作;财政部门对所分配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对所分配资金安排的项目加强日常监督。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的入库、实施过程进行督查和审计,以保证扶持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乡村振兴事业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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