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环通物流有限公司木箱生产迁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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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环通物流有限公司木箱生产迁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木箱生产迁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木箱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 (略) 成立于2010年6月,原厂 (略) 工业园区唯新路59号#2车间一厂房,注册资本250万元。主要从事木箱生产,年产木箱7000件,现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因原租赁厂房房东自用, (略) 投资300万元搬迁至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66号3号厂房,租赁苏州工业 (略) 的已建厂房,租赁建筑面积2100㎡,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年产木箱8000件。

项目员工20人,工作制度为1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年工作时数2000小时;项目不设宿舍、餐厅。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员工生 (略) 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杀菌处理工艺取消建设;杀菌工艺废气取消排放;切割断料、刨料、钻孔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侧吸式负压集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刷Logo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移动式活性炭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行时主要噪声源为螺杆空压机、精密推台锯等设备。经采用置于室内、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废包装桶、废刷子、废模具、废活性炭、废边角料和废木屑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废包材、废边角料和废木屑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桶、废刷子、废模具、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淮安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82X001X(有效期 2023-10-21 至 2028-10-20)。

(2)以车间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与要求,对照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验收组认为: (略) 认真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绿环 (略)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同意该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通过验收。

建议

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网上公示。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66号3号厂房

联系人:董经理

邮箱:packing.*@*lg-logistics.cn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略) 木箱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t9i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木箱生产迁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木箱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 (略) 成立于2010年6月,原厂 (略) 工业园区唯新路59号#2车间一厂房,注册资本250万元。主要从事木箱生产,年产木箱7000件,现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因原租赁厂房房东自用, (略) 投资300万元搬迁至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66号3号厂房,租赁苏州工业 (略) 的已建厂房,租赁建筑面积2100㎡,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年产木箱8000件。

项目员工20人,工作制度为1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年工作时数2000小时;项目不设宿舍、餐厅。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员工生 (略) 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杀菌处理工艺取消建设;杀菌工艺废气取消排放;切割断料、刨料、钻孔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侧吸式负压集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刷Logo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移动式活性炭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行时主要噪声源为螺杆空压机、精密推台锯等设备。经采用置于室内、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废包装桶、废刷子、废模具、废活性炭、废边角料和废木屑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废包材、废边角料和废木屑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桶、废刷子、废模具、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淮安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82X001X(有效期 2023-10-21 至 2028-10-20)。

(2)以车间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与要求,对照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验收组认为: (略) 认真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绿环 (略)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同意该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通过验收。

建议

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网上公示。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66号3号厂房

联系人:董经理

邮箱:packing.*@*lg-logistics.cn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略) 木箱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t9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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