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上海律所财务管理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上海律所财务管理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
(略) 司法局《关于促进和规范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的实施意见》、市律协《关于加强律所财务管理的意见 (试 行 ) 》的相关规定,为引导上海律师积极适应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要求,促进和规范上海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上 海律协将开展 2023 年第四季度上海律所财务管理备案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 (略) 律协团体会员开放,本市各律师事务 所可自愿参加。
2.请通过团体会员账号登录东方律师网 “会员中心”, 进入 “律所财务管理备案”栏目,下载填报模板并仔细阅读 《填报说明》,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注意不要对模 板表格的大小、格式进行调整。
3.2023 年第四季度的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4.各律师工作委员会通过律工委账号对本区律师事务 所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各律师事务所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 意见建议,可发邮件至 *@*ttp://**。
特此通知。
(略) 律师协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
(略) 司法局《关于促进和规范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的实施意见》、市律协《关于加强律所财务管理的意见 (试 行 ) 》的相关规定,为引导上海律师积极适应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要求,促进和规范上海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上 海律协将开展 2023 年第四季度上海律所财务管理备案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 (略) 律协团体会员开放,本市各律师事务 所可自愿参加。
2.请通过团体会员账号登录东方律师网 “会员中心”, 进入 “律所财务管理备案”栏目,下载填报模板并仔细阅读 《填报说明》,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注意不要对模 板表格的大小、格式进行调整。
3.2023 年第四季度的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4.各律师工作委员会通过律工委账号对本区律师事务 所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各律师事务所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 意见建议,可发邮件至 *@*ttp://**。
特此通知。
(略) 律师协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