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神骏户外运动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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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神骏户外运动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神骏户外运动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下汴富民路8号之一401室
建设单位 (略) 神骏户外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下汴富民路8号之一401室,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项目主要从事包胶织带、宠物项圈牵引绳胸背带、马具、医疗带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包胶织带50吨、宠物项圈牵引绳胸背带30万个、马具5万个、医疗带5万个。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2"42.265",东经113°39"30.33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项目过胶、烘干、挤出工序废气(非*烷总烃、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VOCs有组织排放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浓度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东、南、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2-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神骏户外运动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下汴富民路8号之一401室
建设单位 (略) 神骏户外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下汴富民路8号之一401室,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项目主要从事包胶织带、宠物项圈牵引绳胸背带、马具、医疗带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包胶织带50吨、宠物项圈牵引绳胸背带30万个、马具5万个、医疗带5万个。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2"42.265",东经113°39"30.33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项目过胶、烘干、挤出工序废气(非*烷总烃、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VOCs有组织排放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浓度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东、南、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2-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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