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6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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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6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

宁波前湾新区北部高新产业园, 西起海宁路,东至兴慈四路

(略) (略)

工程道路全长3104m,标准横断面宽26m,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沿线新建桥梁 3 座,桥梁结构为简支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 ②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定点清洗,且地面设置硬化防渗地坪并四周设置集水沟和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部分回用于场地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剩 (略) 政污水管道排放。 ③材料堆放径流:设置围挡措施,并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沉淀池等措施。 ④钻孔灌注桩泥浆水:将施工钻渣和泥浆排入泥浆池,在池内充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本项目车辆冲洗、洒水降尘等。

2)施工期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22 点之后)施工现场,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较近的施工场地采用临时隔声板防护。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

3)施工期大气环境 ①施工扬尘: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甬美丽办发〔2017〕5号)和《202 (略) 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甬建发〔2020〕3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施工期固废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建筑垃圾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委托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企业处理;施工废油和含油抹布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将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2

年产300只PP缠绕罐技改项目

宁波前湾新区庵东镇工业园区环园南路408号

宁波 (略)

企业拟投资400万,租赁宁波 (略) 现有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用房。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只PP缠绕罐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废气、焊接废气、破碎废气、焊料制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

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高噪声车间安装隔声窗、隔声门等。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

柔性试制线项目

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136号宁波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

浙江 (略)

企业租赁宁波杭州湾 (略) 厂房,建立自主可控的集焊装、涂装、总装、零部件加工、车辆改制于一体的柔性试制生产线。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烘干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除尘器集尘 (略) 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漆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

液氨储罐项目

宁波前湾新区金溪路68号

宁波 (略)

企业拟对液氨储罐进行技术改造,液氨储罐数量由原先的1用1备(5m3+5m3)改为3用(5m3+5m3+3m3),其中3m3的储罐为中间罐,本次技改仅对液氨储罐进行技改,不涉及氨分解装置,因此液氨用量未发生变化,全厂产能及主体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液氨装卸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臭气浓度、氨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通过加强管理,文明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能够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其中北侧达到4类,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在出现预警情况时能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时有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以及加强管理,建设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

宁波前湾新区北部高新产业园, 西起海宁路,东至兴慈四路

(略) (略)

工程道路全长3104m,标准横断面宽26m,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沿线新建桥梁 3 座,桥梁结构为简支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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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 ②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定点清洗,且地面设置硬化防渗地坪并四周设置集水沟和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部分回用于场地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剩 (略) 政污水管道排放。 ③材料堆放径流:设置围挡措施,并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沉淀池等措施。 ④钻孔灌注桩泥浆水:将施工钻渣和泥浆排入泥浆池,在池内充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本项目车辆冲洗、洒水降尘等。

2)施工期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22 点之后)施工现场,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较近的施工场地采用临时隔声板防护。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

3)施工期大气环境 ①施工扬尘: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甬美丽办发〔2017〕5号)和《202 (略) 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甬建发〔2020〕3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施工期固废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建筑垃圾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委托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企业处理;施工废油和含油抹布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将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2

年产300只PP缠绕罐技改项目

宁波前湾新区庵东镇工业园区环园南路408号

宁波 (略)

企业拟投资400万,租赁宁波 (略) 现有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用房。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只PP缠绕罐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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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废气、焊接废气、破碎废气、焊料制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北部污水处理厂。

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高噪声车间安装隔声窗、隔声门等。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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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试制线项目

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136号宁波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

浙江 (略)

企业租赁宁波杭州湾 (略) 厂房,建立自主可控的集焊装、涂装、总装、零部件加工、车辆改制于一体的柔性试制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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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烘干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除尘器集尘 (略) 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漆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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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储罐项目

宁波前湾新区金溪路68号

宁波 (略)

企业拟对液氨储罐进行技术改造,液氨储罐数量由原先的1用1备(5m3+5m3)改为3用(5m3+5m3+3m3),其中3m3的储罐为中间罐,本次技改仅对液氨储罐进行技改,不涉及氨分解装置,因此液氨用量未发生变化,全厂产能及主体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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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液氨装卸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臭气浓度、氨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通过加强管理,文明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能够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其中北侧达到4类,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在出现预警情况时能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时有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以及加强管理,建设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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