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12月15日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12月1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 |
临市监处罚〔2023〕1745号 | 临 (略)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 (略) | *MA2UWLTUX4 | 李立广 | (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023年8月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国建 (略) 对当事人销售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进行抽样检验,该批水泥的生产单位: (略) (略) ,型号:P.P32.5,批量:30吨。检验结论:强度等级项目不符合GB 175-2007标准,依据《 (略) 水 (略) 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版)》,判定为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罚款7200元。 | 2023-12-06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77号 | 临泉县滑集镇 (略) 部(于先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滑集镇 (略) 部 | *MA8PMG040K | 于先进 | 2023年8月4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于先进涉嫌销售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不合格钢筋一案违法线索。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2、罚款*元。 | 2023-12-08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60号 | 临泉县陂 (略)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陂 (略) | *MA8P9JNA3L | 陶俊豪 | 2023年10月12日,受本局委托,惠农检测集体(安徽) (略) 抽样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95#车用汽油、0#柴油进行抽样检验,样品经惠农检测集体(安徽) (略) 检验,其中该批95#车用汽油《检测报告》检验结论:该样品按GB 17930-2016及产品标识检验,所检不合格(具体不合格项目:研究法辛烷值,技术指标要求不小于95,检测结果是94.4)。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574.5元; 2、罚款16884.45元。 | 2023-12-08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3号 | 临泉县老集小孟五金电料店(孟凡金)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老集小孟五金电料店 | *MA8QNGCX0U | 孟凡金 |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没收留存在当事人店内的涉嫌不合格的同批次同产品抽检样品:聚氯*烯绝缘电线电缆一捆(15米)。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3.罚款400元 | 2023-12-13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2号 | 临泉县老集张保建五金店(张保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老集张保建五金店 | *MA2RRA0Y8T | 张保建 |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没收留存在当事人店内的涉嫌不合格的同批次同产品抽检样品:通用软电缆一捆(15米)、电线一捆(15米)。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3.罚款800元 | 2023-12-13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1号 | 临泉县山水筷子加工厂(夏浩)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 | 临泉县山水筷子加工厂 | *MA2UFEF036 | 夏浩 | 2023年9月25日,受本局委托,山东 (略) 抽样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竹筷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该样品所检项目,感官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19790.2-200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不合格项目:感官要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含水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罚款630元。 | 2023-12-13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7号 | 临泉县土陂乡张具体厨具店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案 | 临泉县土陂乡张具体厨具店 | *MA2WHWXF2C | 张具体 | 2023年11月24日, (略) 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王皓、郑建同出示执法证件后,向位于临泉县土陂乡土陂大桥北200米路东的临泉县土陂乡张具体厨具店送达了由山东 (略) 出具的在该店抽检的家用燃气灶检验报告(报告编号:*Q),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所检项目,熄火保护装置、标志项目不符合GB16410-2020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二、罚款1300元 | 2023-12-14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 |
临市监处罚〔2023〕1745号 | 临 (略)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 (略) | *MA2UWLTUX4 | 李立广 | (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023年8月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国建 (略) 对当事人销售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进行抽样检验,该批水泥的生产单位: (略) (略) ,型号:P.P32.5,批量:30吨。检验结论:强度等级项目不符合GB 175-2007标准,依据《 (略) 水 (略) 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版)》,判定为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罚款7200元。 | 2023-12-06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77号 | 临泉县滑集镇 (略) 部(于先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滑集镇 (略) 部 | *MA8PMG040K | 于先进 | 2023年8月4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于先进涉嫌销售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不合格钢筋一案违法线索。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2、罚款*元。 | 2023-12-08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60号 | 临泉县陂 (略)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陂 (略) | *MA8P9JNA3L | 陶俊豪 | 2023年10月12日,受本局委托,惠农检测集体(安徽) (略) 抽样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95#车用汽油、0#柴油进行抽样检验,样品经惠农检测集体(安徽) (略) 检验,其中该批95#车用汽油《检测报告》检验结论:该样品按GB 17930-2016及产品标识检验,所检不合格(具体不合格项目:研究法辛烷值,技术指标要求不小于95,检测结果是94.4)。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574.5元; 2、罚款16884.45元。 | 2023-12-08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3号 | 临泉县老集小孟五金电料店(孟凡金)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老集小孟五金电料店 | *MA8QNGCX0U | 孟凡金 |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没收留存在当事人店内的涉嫌不合格的同批次同产品抽检样品:聚氯*烯绝缘电线电缆一捆(15米)。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3.罚款400元 | 2023-12-13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2号 | 临泉县老集张保建五金店(张保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临泉县老集张保建五金店 | *MA2RRA0Y8T | 张保建 |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没收留存在当事人店内的涉嫌不合格的同批次同产品抽检样品:通用软电缆一捆(15米)、电线一捆(15米)。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3.罚款800元 | 2023-12-13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1号 | 临泉县山水筷子加工厂(夏浩)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 | 临泉县山水筷子加工厂 | *MA2UFEF036 | 夏浩 | 2023年9月25日,受本局委托,山东 (略) 抽样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竹筷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该样品所检项目,感官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19790.2-200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不合格项目:感官要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含水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罚款630元。 | 2023-12-13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临市监处罚〔2023〕1797号 | 临泉县土陂乡张具体厨具店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案 | 临泉县土陂乡张具体厨具店 | *MA2WHWXF2C | 张具体 | 2023年11月24日, (略) 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王皓、郑建同出示执法证件后,向位于临泉县土陂乡土陂大桥北200米路东的临泉县土陂乡张具体厨具店送达了由山东 (略) 出具的在该店抽检的家用燃气灶检验报告(报告编号:*Q),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所检项目,熄火保护装置、标志项目不符合GB16410-2020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二、罚款1300元 | 2023-12-14 | 按期自动履行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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