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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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潭府发〔2023〕1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宜居宜业,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项目代码: 2312-*-04-01-*)

项目建设单位为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潭溪乡幸福村窑下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道路及硬化工程:原混凝土路面上铺设沥青混凝土1776平方米;15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地面硬化500平方米;拆除原有破损人行道地面,新建人行道铺装1873.5平方米,安砌路沿石长447米;安装若干健身器材等;

2.排水及照明系统工程:DN600波纹管雨水管长400米;DN300波纹管雨水管长700米;雨水检查井7座,沉泥井3座,安装防坠网10个,砖砌雨水箅(680*380)35座;室外消防栓2套;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35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0套;

弱电管道敷设及弱电线路改迁:De110通信管埋地铺设长344米;砖砌手孔井8个;4芯光缆长1538米;8芯光缆长217米;12芯光缆长1868米;24芯光缆长763米;36芯光缆长588米;光分纤箱38个。

四、建设工期:6 个月,从开工之日计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22.7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21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文本编制等)、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图纸审查费、工程预算编制费、预算审计费等。

资金来源为202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六、请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政府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黎川县潭溪乡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黎川县发改委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监 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 发改委


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潭府发〔2023〕1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宜居宜业,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项目代码: 2312-*-04-01-*)

项目建设单位为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潭溪乡幸福村窑下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道路及硬化工程:原混凝土路面上铺设沥青混凝土1776平方米;15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地面硬化500平方米;拆除原有破损人行道地面,新建人行道铺装1873.5平方米,安砌路沿石长447米;安装若干健身器材等;

2.排水及照明系统工程:DN600波纹管雨水管长400米;DN300波纹管雨水管长700米;雨水检查井7座,沉泥井3座,安装防坠网10个,砖砌雨水箅(680*380)35座;室外消防栓2套;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35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0套;

弱电管道敷设及弱电线路改迁:De110通信管埋地铺设长344米;砖砌手孔井8个;4芯光缆长1538米;8芯光缆长217米;12芯光缆长1868米;24芯光缆长763米;36芯光缆长588米;光分纤箱38个。

四、建设工期:6 个月,从开工之日计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22.7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21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文本编制等)、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图纸审查费、工程预算编制费、预算审计费等。

资金来源为202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六、请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政府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黎川县潭溪乡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黎川县发改委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潭溪乡幸福村窑下村小组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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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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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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