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建设项目夜间连续施工公告
2023年12月26日建设项目夜间连续施工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审查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12月26日通过了建设项目夜间连续施工进行核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夜间连续施工项目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夜间连续施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地 址: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奎文区东风街与虞河路口东100米北)
邮 编:*
邮 箱:*@*ttp://**
拟作出建设项目夜间连续施工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时间 | 文号 |
1 | 城市之星(办公楼)项目 | (略) 奎文区新华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 潍坊 (略) | 该公司承建的由潍坊胜 (略) 投 (略) 之星(办公楼)项目, (略) 奎文区新华路以西、胜利街以北,属于噪声建筑物集中区域,其项目现施工到主楼负一层及车库梁板柱施工部分,住建部门已提供连续施工作业证明,需要连续施工72小时,自2024年1月1日22:00点至2024年1月4日22:00点。该公司提报的夜间施工申请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法之规定。 | 为有效降低噪声污染,我项目部专门召开各部门调度会议, 1.及时调度车辆,施工现场尽量保持一辆运输车卸料,避免压车,降低发动机噪声,并告知司机禁止鸣笛; 2.振动棒遵循快插慢拔作业方式,不振捣时采取断电措施,减少噪音 | 2024年1月1日22:00时——1月4日22:00时 | 潍环奎夜字【2023】21号 |
根据建设项目审查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12月26日通过了建设项目夜间连续施工进行核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夜间连续施工项目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夜间连续施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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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建设项目夜间连续施工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时间 | 文号 |
1 | 城市之星(办公楼)项目 | (略) 奎文区新华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 潍坊 (略) | 该公司承建的由潍坊胜 (略) 投 (略) 之星(办公楼)项目, (略) 奎文区新华路以西、胜利街以北,属于噪声建筑物集中区域,其项目现施工到主楼负一层及车库梁板柱施工部分,住建部门已提供连续施工作业证明,需要连续施工72小时,自2024年1月1日22:00点至2024年1月4日22:00点。该公司提报的夜间施工申请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法之规定。 | 为有效降低噪声污染,我项目部专门召开各部门调度会议, 1.及时调度车辆,施工现场尽量保持一辆运输车卸料,避免压车,降低发动机噪声,并告知司机禁止鸣笛; 2.振动棒遵循快插慢拔作业方式,不振捣时采取断电措施,减少噪音 | 2024年1月1日22:00时——1月4日22:00时 | 潍环奎夜字【202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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