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乐亭县工业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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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乐亭县工业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双监办〔2023〕33号

关于开展2023年乐亭县工业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略) 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了工业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抽查范围

抽查对象:全县各类工业企业。

抽查比例:信用风险B级企业抽取50%,信用风险C级企业抽取100%。

三、抽查内容

(一)县应急管理局抽查内容:

重点抽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二)县气象局内容:

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无违反雷电灾害防御相关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我县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抽查部门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抽查参与部门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2、各抽查参与部门具体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工业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抽查参与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

3、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联合抽查工作后录入“双随机平台”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双监办〔2023〕33号

关于开展2023年乐亭县工业企业

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略) 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了工业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抽查范围

抽查对象:全县各类工业企业。

抽查比例:信用风险B级企业抽取50%,信用风险C级企业抽取100%。

三、抽查内容

(一)县应急管理局抽查内容:

重点抽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二)县气象局内容:

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无违反雷电灾害防御相关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我县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抽查部门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抽查参与部门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2、各抽查参与部门具体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工业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抽查参与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

3、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联合抽查工作后录入“双随机平台”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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