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北川县漩坪乡楼房村;
三、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核工业辐 (略) 。
五、项目概况:北川羌族自治县周边现有天气雷达,不能有效观测强对流天气系统初期生成及发展变化情况,不足以及时发现和应对强对流等各种复杂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因此,为提升北川羌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降低气象预报预警制约,拟建设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主要建设内容:1部全固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1座雷达塔楼及附属用房等。总占地面积382.31m2,总建筑面积177.76m2。天气雷达系统:新建1部全固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工作频率为9300MHz~9500MHz,脉冲峰值功率最大为1500W,天线最大增益44.74dBi,脉冲宽度0.5μs~200μs,脉冲重复频率500Hz~2000Hz。
项目总投资750.7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群众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时段施工。在施工机械上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设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 (略) 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防渗旱厕进行收集,施工结束后清理用作农肥,不排放。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或平整利用,不产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运渣车在运输过程中,要求密封、加盖蓬布,车轮不得挟带泥沙、石块上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建筑垃圾对环境不会造成显著影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雷达天线空调等对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为40.0dB(A),对厂界噪声贡献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以雷达塔楼区域地面海拔高度(1833.50m)为水平面,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360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20.5m。在落实规划控制措施后,项目电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2名巡检人员每周巡检1次,站场内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污水极少。项目雷达站设有卫生间及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固体废物产生,巡检人员停留时间较短,基本不产生生活垃圾。项目UPS电源报废后会产生废旧蓄电池,一般3~5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为0.27t,全部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储存。备用柴油发电机机油更换周期一般为运行250小时或12个月,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情况下使用,约每年更换一次机油,采用20L的专用油桶收集后置于发电机房内单独存放,最终全部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发电机房采取整体防渗,地面采取“1.5mm HDPE土工膜+混凝土硬化”的防渗措施,日常产生的废机油采用20L专用油桶(铁质、塑料油桶)进行储存,油桶底部设防渗托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全部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六)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产生废气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于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力,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情况下作为备用电源使用,另项目发电机所使用能源0#柴油,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通过管道引至室外进行自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四)项目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禁止在施工区内随意修建民房等建筑物,更不允许开垦耕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占地平整土地整治措施,撒草种和绿化防护措施。强化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严禁附近居民进入林区开展砍柴、采摘等活动;加强植物检疫工作,防止外来病虫害危害区域植物资源。为了不因工程建设使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减少,工程建设完成后应立即对直接占用的乔木、灌木、草本植被进行异地恢复,恢复面积按照“恢复面积不能少于占用面积”的原则进行。所有宣传标牌在运营期保留,主要提示“人员请勿停留”等内容,并组织人员及时维修、维护动物通行区域和宣传标牌等动物保护设施,保证保护效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禁止任何人员上山狩猎野生动物。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气象服务(M7410)。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一、科技服务业第1条:气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取得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2]405号),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漩坪乡楼房村森林防火设施用地的说明》。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北川县漩坪乡楼房村;
三、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核工业辐 (略) 。
五、项目概况:北川羌族自治县周边现有天气雷达,不能有效观测强对流天气系统初期生成及发展变化情况,不足以及时发现和应对强对流等各种复杂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因此,为提升北川羌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降低气象预报预警制约,拟建设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主要建设内容:1部全固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1座雷达塔楼及附属用房等。总占地面积382.31m2,总建筑面积177.76m2。天气雷达系统:新建1部全固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工作频率为9300MHz~9500MHz,脉冲峰值功率最大为1500W,天线最大增益44.74dBi,脉冲宽度0.5μs~200μs,脉冲重复频率500Hz~2000Hz。
项目总投资750.7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群众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时段施工。在施工机械上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设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 (略) 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防渗旱厕进行收集,施工结束后清理用作农肥,不排放。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或平整利用,不产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运渣车在运输过程中,要求密封、加盖蓬布,车轮不得挟带泥沙、石块上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建筑垃圾对环境不会造成显著影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雷达天线空调等对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为40.0dB(A),对厂界噪声贡献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以雷达塔楼区域地面海拔高度(1833.50m)为水平面,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360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20.5m。在落实规划控制措施后,项目电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2名巡检人员每周巡检1次,站场内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污水极少。项目雷达站设有卫生间及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固体废物产生,巡检人员停留时间较短,基本不产生生活垃圾。项目UPS电源报废后会产生废旧蓄电池,一般3~5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为0.27t,全部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储存。备用柴油发电机机油更换周期一般为运行250小时或12个月,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情况下使用,约每年更换一次机油,采用20L的专用油桶收集后置于发电机房内单独存放,最终全部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发电机房采取整体防渗,地面采取“1.5mm HDPE土工膜+混凝土硬化”的防渗措施,日常产生的废机油采用20L专用油桶(铁质、塑料油桶)进行储存,油桶底部设防渗托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全部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六)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产生废气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于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力,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情况下作为备用电源使用,另项目发电机所使用能源0#柴油,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通过管道引至室外进行自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四)项目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禁止在施工区内随意修建民房等建筑物,更不允许开垦耕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占地平整土地整治措施,撒草种和绿化防护措施。强化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严禁附近居民进入林区开展砍柴、采摘等活动;加强植物检疫工作,防止外来病虫害危害区域植物资源。为了不因工程建设使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减少,工程建设完成后应立即对直接占用的乔木、灌木、草本植被进行异地恢复,恢复面积按照“恢复面积不能少于占用面积”的原则进行。所有宣传标牌在运营期保留,主要提示“人员请勿停留”等内容,并组织人员及时维修、维护动物通行区域和宣传标牌等动物保护设施,保证保护效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禁止任何人员上山狩猎野生动物。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气象服务(M7410)。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一、科技服务业第1条:气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取得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测雨雷达建设项目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2]405号),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漩坪乡楼房村森林防火设施用地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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