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的通知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的通知
泽审服发〔2023〕号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
规划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的
通 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印发至你单位,请认真贯彻实施。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
操作规程及要求
为贯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承办单位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机构 | 备注 |
1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2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3 | 招标方案核准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2.《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4.《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5.《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条;
6.《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三、受理条件
1.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单独完成政府决策,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
2.属于道路工程、单体式建筑、公园等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以及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信息化项目、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备注 |
1 | 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 1 | 盖章原件1份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原有土地手续 | 1 | 复印件1份,县审批局核发的可提供文号内部调阅 |
3 | 节能审查意见(节能承诺书) | 1 | |
4 |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 1 | |
5 |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 | 1 |
备注:1.材料4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还应该明确相应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2.材料5可作为附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同报送;3.可研报告中节能专篇年综合能耗不超过1000tce的项目,或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内的项目,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节能承诺书,不属于上述范围应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提供节能审查意见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
(略) 政务服务网(http://**)投资项目专区。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六、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或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到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经综窗受理人员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格式、数量等无误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材料经工作人员初审——副股长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批——制证办结,由综窗人员通知申请人携受理通知书现场领取批复或通过邮政快递至申请人;(全部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环节不计入总时限)
(二)线上办理:
1.项目单 (略) 政务服务网---右上角法人账号登录(若没有账号,请先注册)---点击“投资项目”进入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项目申报---普通申报---进去按要求填报内容(审批类型选择审批、审 (略) 级)---提交。
2.申报审批:待赋码完成、事项分发后,请按照原路径登录---点击用户中心---我的项目---找到已赋码的项目---点击事项办理---同时勾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方案核准3个事项---点击开始申报---上传材料---提交。
3.项目审批:综窗人员受理资料---初审人员进行初审---副股长审核---科室负责人审定---初审人员制证办结并推送批复至申请人账号。(全部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环节不计入总时限)
七、其他要求
1.编制文本的单位需具有设计资质。
2.房屋建筑类项目应还应完成建筑方案审定。
3.该事项包含特殊环节(专家评审),特殊环节时限为30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审批时限。
附件:1.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2.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1
初设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一、服务事项
1.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
3.招标方案核准;
二、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盖章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原有土地手续(复印件1份,县审批局核发的可提供文号内部调阅);
3.节能审查意见(节能承诺书);
4.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还应该明确相应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原件1份)。
备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有招标内容;填写《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作为附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同报送。
三、办理地点及方式
1.线上办理
(略) 政务服务网(http://**)投资项目专区。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该事项包含特殊环节<专家评审>,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审批时限。)
五、办理结果
《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六、送达方式
申请人自取或免费邮寄
七、咨询电话
0356-*
附件2
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用地规划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
为贯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用地规划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承办单位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机构 | 备注 |
1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 规划许可证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2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 规划许可证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3 | 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 报建审批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4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3.《关 (略) 自然资源厅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实施意见》第二条;
4.《 (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十一条;
5.《 (略)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
三、受理条件
1.拟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2.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略) 、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 (略) 空间形态和风貌管理的相关要求;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批部门审定,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5.办理规划许可证前应一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6. (略)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至5%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3)在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至5%集中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4)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 (略) 的居民住宅楼,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B级的防空地下室;
(5)人民 (略) 危房拆除重建住宅项目,按照不少于重建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B级的防空地下室。
第二、三项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 (略) 按照5%修建;二类人民 (略) 按照4%修建;三类人民 (略) 按照3%修建; (略) 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按照2%修建。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份数 | 备注 |
1 | (略) 建设项目用地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 | 1 | 原件 |
2 | 立项文件(核准/备案/批准) | 1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用地及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不动产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 1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 1 | 原件 |
5 |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 5 | 原件 |
6 | 城市配套费缴纳凭证 | 1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五、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网(http://**)投资项目专区。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六、办理流程
1.办事人在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帮办代办人员指导办事人填写申请表及准备相关材料;
2.综合窗口按照需求将申请材料流转至承办机构;
3.承办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送达综合窗口;
4.综合窗口将所有办理结果通过线上告知、邮递快递或通知申请人到线下窗口领取方式送达结果。
办事人可自主选择任意二合一(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三合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人防报建审批)、四合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人防报建审批)等套餐服务。
七、收费标准
按《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综[2014] 59号)文规定执行,标 (略) 类别,具体如下:综合开发区内按I级地段35元/㎡;I级地段25元/㎡;I级地段15元/㎡征收。综合开发区外按 I级地段70元/㎡; I级地段50元/㎡;I级地段20元/㎡征收。
附件:1.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
2.用地规划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3.用地规划一件事流程图
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
企业基本情况 | 全 称 | ||||||||||||||||
地 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性 质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城乡个体□ | 其它类型企业 □ |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 | ||||||||||||
法定代表人 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办理事项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应建人防报建审批□ | 水电气暖报装□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扩建 □ | 改建□ | 迁建 □ | 其它□ | ||||||||||||
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
土地取得方式 | 土地批复编号 | 总用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 面积 | |||||||||||||||
计划开工时间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本次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证 | 单体工程名称 | 地上/地下层数 | 结构形式 | 高度 | 总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面积 | ||||||||||
单项工程情况(填写不下可附页) | 名称 | 地上/地下层数 | 地面建筑面积(m2) | 地面首层建筑 面积(m2) | 地下建筑面积(m2) | 基础埋深(m) | ||||||
是否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 是□(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否□ | ||||||||||||
符合缴纳易地建设费情形:(一)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按照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新建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应建面积小于500㎡)。 | ||||||||||||
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果 | 建筑设计方案名称: 出具审定意见日期: 年 月 日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是否减免 | 依据《 (略)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该项目属于: | ||||||||||
不减免□ | 减收30%□ | 减收50%□ | 免征□ | |||||||||
收缴标准 | □Ⅰ级,70元/m2 | □Ⅱ级,50元/m2 | □Ⅲ级,20元/m2 | |||||||||
配套费核算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 其中:减征(情形一□二□三□四□) ㎡ 免征(情形一□二□三□四□五□六□) ㎡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金额=建筑面积(扣除免征面积)×收费标准×减免系数 元= × × 收费依据(见附页): 1.《 (略)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晋市政办〔2020〕10号); 项目单位确认签字: 审核: 复核: 年 月 日 | |||||||||||
缴纳凭证 | 缴纳凭证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解释权归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所有。
附页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及减免范围
一、征收标准
按《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综[2014] 59号)文规定执行,标 (略) 类别,具体如下:综合开发区内按Ⅰ级地段35元/㎡;Ⅱ级地段25元/㎡; Ⅲ级地段15元/㎡征收。综合开发区外按Ⅰ级地段70元/㎡; Ⅱ级地段50元/㎡;Ⅲ级地段20元/㎡征收。
二、地段等级划分
Ⅰ级地段:东至东南环路(新207国道 ),南至高速路,西至玉屏山、吴王山,北至北外环;
Ⅱ级地段: 南村片区(金匠片区),北石店片区,金村起步区;
Ⅲ级地段:市规划区范围内除 I级地段、 Ⅱ级地段以外的其它区域。
金村起步区、巴公片区、高都片区由泽州县负责征收。城区范围 (含西北片区)、南村片区、北石店片区配套费的征收工作,以谁发证、谁征收的原则,由市审批局委托城区审批局和泽州县审批局代收,费 (略) 财政。南村片区、北石店片区区划调整正式文件下达后,由城区和泽州县另行申请配套费征收权限。
三、以下建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情形一: 城市道路、桥涵、路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防洪、供气、供热、消防、公共交通、园林绿化 (略) 政公用设施,以及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改、维修等环保项目;
情形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学设施;
情形三:老年公益活动设施、 (略) 、 (略) 、慈善救助服务设施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共社会福利设施 (残疾人住宅除外 );
情形四:军事设施及营房建设项目(不包括军队招待所、军队在职人员住宅楼和以军队名义举办的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 );
情形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情形六: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免征建设项目。
四、以下建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情形一:文化、卫生、科技、体育设施等非营利性项目,减收30%;大学、中专、技校的教学设施减收30%;
情形二:高等学校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建设项目,减收50%:
情形三: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公检法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减收50%;
情形四: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减收建设项目。
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我单位拟建 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现就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承诺如下:
1.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条件,编制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
2.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等现行人防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工程中选用的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人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3.开工后十五日内,到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同时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按照备案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不擅自变更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后及时申请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7.经验收不合格,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如未按照《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要求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发生变更,未及时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变更或重新申报,导致工程无法竣工验收的,本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等单位违反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3、自觉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监督,因未接受监督或未按人防标准要求建设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4.经人防专项验收,不符合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的项目,要积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如经整改仍不满足专项验收标准的,自愿一次性按标准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承 诺 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2
用地规划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一、服务事项
1.用地规划;
2.工程规划;
3.人防报建;
4.城市基础配套费。
二、申请材料
1.泽州县建设项目用地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原件1份);
2.立项文件(核准/备案/批准,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审批局核发的内部提供);
3.用地及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不动产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原件1份);
5.已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原件5份);
6.城市配套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温馨提示:1.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二十三条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需完成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报批。2.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人防报建、城市基础配套费四证可一表申请,同步办理。
三、办理地点及方式
1.线上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网(http://**)。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四、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环节)。
五、办理结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人防设计条件/人防批准书。
六、送达方式
申请人自取或免费邮寄。
七、咨询电话
0356-*。
附件3
用地规划一件事流程图
泽审服发〔2023〕号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
规划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的
通 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印发至你单位,请认真贯彻实施。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
操作规程及要求
为贯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承办单位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机构 | 备注 |
1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2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3 | 招标方案核准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2.《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4.《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5.《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条;
6.《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三、受理条件
1.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单独完成政府决策,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
2.属于道路工程、单体式建筑、公园等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以及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信息化项目、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备注 |
1 | 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 1 | 盖章原件1份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原有土地手续 | 1 | 复印件1份,县审批局核发的可提供文号内部调阅 |
3 | 节能审查意见(节能承诺书) | 1 | |
4 |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 1 | |
5 |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 | 1 |
备注:1.材料4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还应该明确相应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2.材料5可作为附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同报送;3.可研报告中节能专篇年综合能耗不超过1000tce的项目,或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内的项目,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节能承诺书,不属于上述范围应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提供节能审查意见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
(略) 政务服务网(http://**)投资项目专区。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六、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或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到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经综窗受理人员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格式、数量等无误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材料经工作人员初审——副股长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批——制证办结,由综窗人员通知申请人携受理通知书现场领取批复或通过邮政快递至申请人;(全部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环节不计入总时限)
(二)线上办理:
1.项目单 (略) 政务服务网---右上角法人账号登录(若没有账号,请先注册)---点击“投资项目”进入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项目申报---普通申报---进去按要求填报内容(审批类型选择审批、审 (略) 级)---提交。
2.申报审批:待赋码完成、事项分发后,请按照原路径登录---点击用户中心---我的项目---找到已赋码的项目---点击事项办理---同时勾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方案核准3个事项---点击开始申报---上传材料---提交。
3.项目审批:综窗人员受理资料---初审人员进行初审---副股长审核---科室负责人审定---初审人员制证办结并推送批复至申请人账号。(全部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环节不计入总时限)
七、其他要求
1.编制文本的单位需具有设计资质。
2.房屋建筑类项目应还应完成建筑方案审定。
3.该事项包含特殊环节(专家评审),特殊环节时限为30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审批时限。
附件:1.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2.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1
初设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一、服务事项
1.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
3.招标方案核准;
二、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盖章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原有土地手续(复印件1份,县审批局核发的可提供文号内部调阅);
3.节能审查意见(节能承诺书);
4.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还应该明确相应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原件1份)。
备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有招标内容;填写《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作为附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同报送。
三、办理地点及方式
1.线上办理
(略) 政务服务网(http://**)投资项目专区。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该事项包含特殊环节<专家评审>,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审批时限。)
五、办理结果
《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六、送达方式
申请人自取或免费邮寄
七、咨询电话
0356-*
附件2
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用地规划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
为贯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用地规划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承办单位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机构 | 备注 |
1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 规划许可证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2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 规划许可证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3 | 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 报建审批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4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3.《关 (略) 自然资源厅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实施意见》第二条;
4.《 (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十一条;
5.《 (略)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
三、受理条件
1.拟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2.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略) 、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 (略) 空间形态和风貌管理的相关要求;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批部门审定,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5.办理规划许可证前应一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6. (略)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至5%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3)在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至5%集中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4)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 (略) 的居民住宅楼,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B级的防空地下室;
(5)人民 (略) 危房拆除重建住宅项目,按照不少于重建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B级的防空地下室。
第二、三项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 (略) 按照5%修建;二类人民 (略) 按照4%修建;三类人民 (略) 按照3%修建; (略) 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按照2%修建。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份数 | 备注 |
1 | (略) 建设项目用地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 | 1 | 原件 |
2 | 立项文件(核准/备案/批准) | 1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用地及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不动产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 1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 1 | 原件 |
5 |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 5 | 原件 |
6 | 城市配套费缴纳凭证 | 1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五、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网(http://**)投资项目专区。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六、办理流程
1.办事人在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帮办代办人员指导办事人填写申请表及准备相关材料;
2.综合窗口按照需求将申请材料流转至承办机构;
3.承办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送达综合窗口;
4.综合窗口将所有办理结果通过线上告知、邮递快递或通知申请人到线下窗口领取方式送达结果。
办事人可自主选择任意二合一(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三合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人防报建审批)、四合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人防报建审批)等套餐服务。
七、收费标准
按《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综[2014] 59号)文规定执行,标 (略) 类别,具体如下:综合开发区内按I级地段35元/㎡;I级地段25元/㎡;I级地段15元/㎡征收。综合开发区外按 I级地段70元/㎡; I级地段50元/㎡;I级地段20元/㎡征收。
附件:1.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
2.用地规划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3.用地规划一件事流程图
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
企业基本情况 | 全 称 | ||||||||||||||||
地 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性 质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城乡个体□ | 其它类型企业 □ |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 | ||||||||||||
法定代表人 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办理事项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应建人防报建审批□ | 水电气暖报装□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扩建 □ | 改建□ | 迁建 □ | 其它□ | ||||||||||||
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
土地取得方式 | 土地批复编号 | 总用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 面积 | |||||||||||||||
计划开工时间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本次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证 | 单体工程名称 | 地上/地下层数 | 结构形式 | 高度 | 总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面积 | ||||||||||
单项工程情况(填写不下可附页) | 名称 | 地上/地下层数 | 地面建筑面积(m2) | 地面首层建筑 面积(m2) | 地下建筑面积(m2) | 基础埋深(m) | ||||||
是否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 是□(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否□ | ||||||||||||
符合缴纳易地建设费情形:(一)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按照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新建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应建面积小于500㎡)。 | ||||||||||||
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果 | 建筑设计方案名称: 出具审定意见日期: 年 月 日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是否减免 | 依据《 (略)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该项目属于: | ||||||||||
不减免□ | 减收30%□ | 减收50%□ | 免征□ | |||||||||
收缴标准 | □Ⅰ级,70元/m2 | □Ⅱ级,50元/m2 | □Ⅲ级,20元/m2 | |||||||||
配套费核算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 其中:减征(情形一□二□三□四□) ㎡ 免征(情形一□二□三□四□五□六□) ㎡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金额=建筑面积(扣除免征面积)×收费标准×减免系数 元= × × 收费依据(见附页): 1.《 (略)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晋市政办〔2020〕10号); 项目单位确认签字: 审核: 复核: 年 月 日 | |||||||||||
缴纳凭证 | 缴纳凭证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解释权归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所有。
附页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及减免范围
一、征收标准
按《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综[2014] 59号)文规定执行,标 (略) 类别,具体如下:综合开发区内按Ⅰ级地段35元/㎡;Ⅱ级地段25元/㎡; Ⅲ级地段15元/㎡征收。综合开发区外按Ⅰ级地段70元/㎡; Ⅱ级地段50元/㎡;Ⅲ级地段20元/㎡征收。
二、地段等级划分
Ⅰ级地段:东至东南环路(新207国道 ),南至高速路,西至玉屏山、吴王山,北至北外环;
Ⅱ级地段: 南村片区(金匠片区),北石店片区,金村起步区;
Ⅲ级地段:市规划区范围内除 I级地段、 Ⅱ级地段以外的其它区域。
金村起步区、巴公片区、高都片区由泽州县负责征收。城区范围 (含西北片区)、南村片区、北石店片区配套费的征收工作,以谁发证、谁征收的原则,由市审批局委托城区审批局和泽州县审批局代收,费 (略) 财政。南村片区、北石店片区区划调整正式文件下达后,由城区和泽州县另行申请配套费征收权限。
三、以下建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情形一: 城市道路、桥涵、路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防洪、供气、供热、消防、公共交通、园林绿化 (略) 政公用设施,以及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改、维修等环保项目;
情形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学设施;
情形三:老年公益活动设施、 (略) 、 (略) 、慈善救助服务设施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共社会福利设施 (残疾人住宅除外 );
情形四:军事设施及营房建设项目(不包括军队招待所、军队在职人员住宅楼和以军队名义举办的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 );
情形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情形六: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免征建设项目。
四、以下建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情形一:文化、卫生、科技、体育设施等非营利性项目,减收30%;大学、中专、技校的教学设施减收30%;
情形二:高等学校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建设项目,减收50%:
情形三: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公检法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减收50%;
情形四: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减收建设项目。
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我单位拟建 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现就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承诺如下:
1.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条件,编制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
2.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等现行人防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工程中选用的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人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3.开工后十五日内,到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同时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按照备案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不擅自变更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后及时申请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7.经验收不合格,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如未按照《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要求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发生变更,未及时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变更或重新申报,导致工程无法竣工验收的,本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等单位违反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3、自觉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监督,因未接受监督或未按人防标准要求建设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4.经人防专项验收,不符合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的项目,要积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如经整改仍不满足专项验收标准的,自愿一次性按标准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承 诺 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2
用地规划一件事一次性告知单
一、服务事项
1.用地规划;
2.工程规划;
3.人防报建;
4.城市基础配套费。
二、申请材料
1.泽州县建设项目用地用地规划“一件事”申请表(原件1份);
2.立项文件(核准/备案/批准,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审批局核发的内部提供);
3.用地及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不动产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原件1份);
5.已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原件5份);
6.城市配套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温馨提示:1.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二十三条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需完成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报批。2.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人防报建、城市基础配套费四证可一表申请,同步办理。
三、办理地点及方式
1.线上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网(http://**)。
2.线下办理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一件事5号窗口。
四、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环节)。
五、办理结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人防设计条件/人防批准书。
六、送达方式
申请人自取或免费邮寄。
七、咨询电话
0356-*。
附件3
用地规划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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