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预案2024
头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预案2024
索 引 号:GCX0043/2023-19056
发文机关: 头陂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6
头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预案(202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安全,科学地组织扑火力量,力争将森林火灾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一)镇级组织机构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委书记徐思亮担任总指挥,镇长白小海担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党委副书记谢庚、副镇长余紫生为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林长办,周华任主任。同时组建镇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护林员队*、民兵应急分队、野外用火管理巡查队、值班后勤联络组、医疗救护队、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火渎职查处组。
1、镇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一班班长:谢庚,成员:唐尚国、彭晖、李光辉、杨龙庆、*金华、余紫生、周华、肖东亮、危仁鹏、万赟顺、张泳、曾宪东、邓燕鹏;二班班长:王诺,成员:陈家福、李轩、余云龙、谢克荣、徐源辰、曾庆力、曾积良、胡彬、汪航、何洪财、唐邦和、揭景冲、谢国铭、符小龙;三班班长:谢克文,成员:谢大康、刘晓林、李小平、何军、王灵如、何尔贵、徐义名、魏志臻、符忠来、符小龙、杨候望、何崇嘉、林强、易忠祥、邱洁。
2、护林员队*:队长:李刚,成员:全镇护林员。护林员平时负责本村的防火巡逻宣传等,当发生火情时按照所属片区,同一片区护林员第一时间赶往火场,全镇区域分为4个片区(第1片区:头陂村、龙虎村、锡坊村,第2片区:塘下村、羡地村、双西村、边界村,第3片区:西港村、龙港村、山下村,第4片区:柯树村、塘背村、前山村)
3、民兵应急分队:队长:谢克文,全队共30人(成员由各村基干民兵组成)。
4、野外用火管理巡查队:队长:李小平,成员:镇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5、值班后勤联络组:组长:高媛,组员:陈婷、李晓英、吴霞、邓琴、陈木芬、张笑芸。
6、医疗救护队:队长:饶红琳,队员:谢兰花、祝玲、周亚军、刘慧玲、文明霞及所在村的乡村医生。
7、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火渎职查处组:组长:王诺,成员由镇纪委委员组成负责。
(二)行政村组织机构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位村干部要包组到位,对包组片区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行政村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指挥组,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本行政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下设防火值班后勤联络组、野外用火管理巡逻小分队、扑火突击队。
二、各级森林防火的职责和责任
1、镇长的职责和责任:
森林防火实行行政一把手总负责,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总安排、总调度。
2、分管林业工作领导的职责和责任:
镇分管领导为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镇各项防火措施和要求的具体落实。
3、全体镇干部的责任:
全体镇干部实行包村挂点负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包到底。负责协调本挂点村的防火措施的落实。在防火期内要认真值班,不能走读,发生火灾后要冲锋在前,不临阵退缩。如发现在防火扑火工作中有渎职失职行为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村委会及全体村干部的责任:
(1)继续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本村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制度。
(2)继续实行村干部值班巡查制度。防火期每天要有一名村干部值班,巡查要认真负责,深入到田间地角。
(3)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村干部,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5、村民小组长的责任:
(1)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宣传。
(2)要不定时地在本辖区内巡逻,杜绝野外用火。
(3)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如火情较小及时组织本组村民扑救山火,尽量做到打小、打早、打了。
6、林长办及综合执法队的防火责任:
(1)要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
(2)要全面清理违规野外用火者。
(3)要加大巡查力度。
(4)对野外用火和火灾肇事者要坚决依法严惩。
7、镇属各单位的防火责任:
(1)中小学要利用法制课加强森林防火的教育宣传。
(2)要重点做好自身亲属的防火工作。
(3)接镇指挥部命令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宣传制度
1、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防火期内,各村组要张贴防火标语口号,要制定村规民约,进山路上有森林防火宣传,沿山路上有森林防火标记,每天要组织人员在中午或傍晚放喇叭、打锣进行防火宣传,不断增强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学校要设有森林防火课;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积极预防、自觉参加扑火、教育干部群众救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
2、在防火期内,要严禁和严密监控野外用火。镇村两级和林长办组织人员全天巡逻,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要严防死守。
3、切实按照《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在防火戒严期内严禁农民烧稻草、烧田埂、烧木炭、烧土灰、炼山,严禁所有人在林区野炊等野外一切违规用火。
四、火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山火后,村民小组长或村委会或最早的知情人要在十五分钟内向镇防火办报告(电话*)。
2、镇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时,值班人员要问清起火时间、原因及地点,火场的准确位置,过火面积,扑火人员组织情况和当时的扑救情况,以及去火场的详细线路。将情况记录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指挥长报告。
3、火灾发生地村书记、主任必须与镇防火办或镇主要领导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五、扑救森林火灾的程序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照扑救火灾的管辖范围,各村要立即组织群众上山打火。要做到及时报告、及时组织、统一调度、指挥适当。整个扑火的组织安排要有条不紊地进行。可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是火情所在地的村小组,及时向村委会报告火情,村委会知道情况后按照火情的大小,村书记、主任要组织好村干部及熟悉地形的本地群众立即上山扑火。村书记可暂留下协调并继续组织人员,并与镇防火办保持联系。
二是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运送扑火工具等物资,镇半专业扑火队、所属片区护林员率先赶往火情现场。
三是当火情进一步扩大时,除所属片区护林员的其他护林员为第三梯队。
四是民兵应急分队、镇里其他村全体干部为第四梯队。
五是镇属单位全体干部为第五梯队。
六、人员撤退疏散、转移、安置方案
(一)镇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在特大火灾的情况发生前,根据可能出现的火灾等级及火灾周围的情况,提前通知当地群众向安全地点转移,人员转移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专人负责,明确转移路线和地点,避免发生人员拥挤,影响转移速度。镇林长办负责转移路线的安全,确保灾区的群众安全转移,防火指挥部要在火情来临之前指派派出所公安干警对灾区内的群众要逐村逐户清理。
(二)人员安置可以采用投亲靠友和在未发生火灾的地方就近安排等方法。
七、后勤供给保障
(一)医疗救护队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若遇人员受伤时,要及时组织现场治疗。
(二)值班后勤联络组及发生火灾的村委会应组织人员为参加前线扑火人员供应食品等补给,由参加扑火单位指派一名同志领取,并负责分发到每个队员手中。
八、扑火战略战术
(一)就近找到熟悉地形的本地群众及村干部带路,前往火灾现场,沿路将扑火力量划分为若干扑火小分队进行合理部署,明确各扑火小分队的扑火方向和任务,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在一个火点(路)上。
(二)临近越界火,危害大的火线,顺风向最前沿的火头,应着重安排专业扑火队或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扑火应急队参战扑救。
(三)顺风火要多于逆风火的兵力,上山火的兵力要多于下山火,人工林的兵力要多于疏林地的兵力。此外,要留足一、 二支扑火突击队作机动扑火队,随时准备扑救其它山头的重现火灾。
(四)在林区往往风向多变,要善于抓住战机,防止小火变大火,逆风火变成倒风火、顺风火,特别是夜幕降临之后,扑火难度更大。因此,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战机,采取果断的措施,迅速扑灭森林火灾,尤其要力争在夜幕降临前扑灭森林火灾。
(五)对一点火线呈“V”字形的,扑火队突击一点线,兵分两路,进行一点两面作战,最后合围。但对一点火线呈“︿”字形的,则应兵分三路,两路人马从翼低火点的两头开始扑火;一路人马留守山顶,先砍防火线,重点防止火头越过山脊。
(六)在林区扑火一定要留1-3名扑火队员在扑火队的身后观察火路变化及风向,避免风向的变化被大火围困,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七)火灾扑灭后,要留足人员,对正在燃烧的站杆倒木、树兜、树根等燃烧物,要放倒扑灭,等彻底清除余火、暗火、地下火,下山前清点人数完毕后,才能撤离。
九、森林火灾案件调查处理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要认真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县防火办进行火灾案件的调查,任何人不得阻挠干预。
(二)火灾发生后,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镇林长办、镇派出所,及时将肇事者捉拿归案。
十、扑火安全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全体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一)各带队领导出发前和扑灭山火后都必须现场清点人数,确实没有少人方可撤离现场返回,否则必须派人寻找。
(二)所有扑火人员不得扑打逆风火、上山火、旋风火,不得进入已四面着火的孤立山头、山腰和山窝。
(三)每个扑火小分队在扑火的同时,必须留下1—3名队员清理身后和山下方向的余火、暗火、地下火,高度警惕周围火情、火路和风向的变化,一旦发现危急情况迅速停止扑火,安全撤离。
(四)严禁安排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上山扑火。
索 引 号:GCX0043/2023-19056
发文机关: 头陂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6
头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预案(202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安全,科学地组织扑火力量,力争将森林火灾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一)镇级组织机构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委书记徐思亮担任总指挥,镇长白小海担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党委副书记谢庚、副镇长余紫生为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林长办,周华任主任。同时组建镇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护林员队*、民兵应急分队、野外用火管理巡查队、值班后勤联络组、医疗救护队、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火渎职查处组。
1、镇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一班班长:谢庚,成员:唐尚国、彭晖、李光辉、杨龙庆、*金华、余紫生、周华、肖东亮、危仁鹏、万赟顺、张泳、曾宪东、邓燕鹏;二班班长:王诺,成员:陈家福、李轩、余云龙、谢克荣、徐源辰、曾庆力、曾积良、胡彬、汪航、何洪财、唐邦和、揭景冲、谢国铭、符小龙;三班班长:谢克文,成员:谢大康、刘晓林、李小平、何军、王灵如、何尔贵、徐义名、魏志臻、符忠来、符小龙、杨候望、何崇嘉、林强、易忠祥、邱洁。
2、护林员队*:队长:李刚,成员:全镇护林员。护林员平时负责本村的防火巡逻宣传等,当发生火情时按照所属片区,同一片区护林员第一时间赶往火场,全镇区域分为4个片区(第1片区:头陂村、龙虎村、锡坊村,第2片区:塘下村、羡地村、双西村、边界村,第3片区:西港村、龙港村、山下村,第4片区:柯树村、塘背村、前山村)
3、民兵应急分队:队长:谢克文,全队共30人(成员由各村基干民兵组成)。
4、野外用火管理巡查队:队长:李小平,成员:镇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5、值班后勤联络组:组长:高媛,组员:陈婷、李晓英、吴霞、邓琴、陈木芬、张笑芸。
6、医疗救护队:队长:饶红琳,队员:谢兰花、祝玲、周亚军、刘慧玲、文明霞及所在村的乡村医生。
7、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火渎职查处组:组长:王诺,成员由镇纪委委员组成负责。
(二)行政村组织机构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位村干部要包组到位,对包组片区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行政村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指挥组,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本行政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下设防火值班后勤联络组、野外用火管理巡逻小分队、扑火突击队。
二、各级森林防火的职责和责任
1、镇长的职责和责任:
森林防火实行行政一把手总负责,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总安排、总调度。
2、分管林业工作领导的职责和责任:
镇分管领导为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镇各项防火措施和要求的具体落实。
3、全体镇干部的责任:
全体镇干部实行包村挂点负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包到底。负责协调本挂点村的防火措施的落实。在防火期内要认真值班,不能走读,发生火灾后要冲锋在前,不临阵退缩。如发现在防火扑火工作中有渎职失职行为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村委会及全体村干部的责任:
(1)继续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本村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制度。
(2)继续实行村干部值班巡查制度。防火期每天要有一名村干部值班,巡查要认真负责,深入到田间地角。
(3)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村干部,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5、村民小组长的责任:
(1)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宣传。
(2)要不定时地在本辖区内巡逻,杜绝野外用火。
(3)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如火情较小及时组织本组村民扑救山火,尽量做到打小、打早、打了。
6、林长办及综合执法队的防火责任:
(1)要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
(2)要全面清理违规野外用火者。
(3)要加大巡查力度。
(4)对野外用火和火灾肇事者要坚决依法严惩。
7、镇属各单位的防火责任:
(1)中小学要利用法制课加强森林防火的教育宣传。
(2)要重点做好自身亲属的防火工作。
(3)接镇指挥部命令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宣传制度
1、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防火期内,各村组要张贴防火标语口号,要制定村规民约,进山路上有森林防火宣传,沿山路上有森林防火标记,每天要组织人员在中午或傍晚放喇叭、打锣进行防火宣传,不断增强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学校要设有森林防火课;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积极预防、自觉参加扑火、教育干部群众救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
2、在防火期内,要严禁和严密监控野外用火。镇村两级和林长办组织人员全天巡逻,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要严防死守。
3、切实按照《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在防火戒严期内严禁农民烧稻草、烧田埂、烧木炭、烧土灰、炼山,严禁所有人在林区野炊等野外一切违规用火。
四、火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山火后,村民小组长或村委会或最早的知情人要在十五分钟内向镇防火办报告(电话*)。
2、镇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时,值班人员要问清起火时间、原因及地点,火场的准确位置,过火面积,扑火人员组织情况和当时的扑救情况,以及去火场的详细线路。将情况记录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指挥长报告。
3、火灾发生地村书记、主任必须与镇防火办或镇主要领导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五、扑救森林火灾的程序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照扑救火灾的管辖范围,各村要立即组织群众上山打火。要做到及时报告、及时组织、统一调度、指挥适当。整个扑火的组织安排要有条不紊地进行。可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是火情所在地的村小组,及时向村委会报告火情,村委会知道情况后按照火情的大小,村书记、主任要组织好村干部及熟悉地形的本地群众立即上山扑火。村书记可暂留下协调并继续组织人员,并与镇防火办保持联系。
二是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运送扑火工具等物资,镇半专业扑火队、所属片区护林员率先赶往火情现场。
三是当火情进一步扩大时,除所属片区护林员的其他护林员为第三梯队。
四是民兵应急分队、镇里其他村全体干部为第四梯队。
五是镇属单位全体干部为第五梯队。
六、人员撤退疏散、转移、安置方案
(一)镇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在特大火灾的情况发生前,根据可能出现的火灾等级及火灾周围的情况,提前通知当地群众向安全地点转移,人员转移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专人负责,明确转移路线和地点,避免发生人员拥挤,影响转移速度。镇林长办负责转移路线的安全,确保灾区的群众安全转移,防火指挥部要在火情来临之前指派派出所公安干警对灾区内的群众要逐村逐户清理。
(二)人员安置可以采用投亲靠友和在未发生火灾的地方就近安排等方法。
七、后勤供给保障
(一)医疗救护队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若遇人员受伤时,要及时组织现场治疗。
(二)值班后勤联络组及发生火灾的村委会应组织人员为参加前线扑火人员供应食品等补给,由参加扑火单位指派一名同志领取,并负责分发到每个队员手中。
八、扑火战略战术
(一)就近找到熟悉地形的本地群众及村干部带路,前往火灾现场,沿路将扑火力量划分为若干扑火小分队进行合理部署,明确各扑火小分队的扑火方向和任务,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在一个火点(路)上。
(二)临近越界火,危害大的火线,顺风向最前沿的火头,应着重安排专业扑火队或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扑火应急队参战扑救。
(三)顺风火要多于逆风火的兵力,上山火的兵力要多于下山火,人工林的兵力要多于疏林地的兵力。此外,要留足一、 二支扑火突击队作机动扑火队,随时准备扑救其它山头的重现火灾。
(四)在林区往往风向多变,要善于抓住战机,防止小火变大火,逆风火变成倒风火、顺风火,特别是夜幕降临之后,扑火难度更大。因此,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战机,采取果断的措施,迅速扑灭森林火灾,尤其要力争在夜幕降临前扑灭森林火灾。
(五)对一点火线呈“V”字形的,扑火队突击一点线,兵分两路,进行一点两面作战,最后合围。但对一点火线呈“︿”字形的,则应兵分三路,两路人马从翼低火点的两头开始扑火;一路人马留守山顶,先砍防火线,重点防止火头越过山脊。
(六)在林区扑火一定要留1-3名扑火队员在扑火队的身后观察火路变化及风向,避免风向的变化被大火围困,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七)火灾扑灭后,要留足人员,对正在燃烧的站杆倒木、树兜、树根等燃烧物,要放倒扑灭,等彻底清除余火、暗火、地下火,下山前清点人数完毕后,才能撤离。
九、森林火灾案件调查处理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要认真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县防火办进行火灾案件的调查,任何人不得阻挠干预。
(二)火灾发生后,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镇林长办、镇派出所,及时将肇事者捉拿归案。
十、扑火安全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全体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一)各带队领导出发前和扑灭山火后都必须现场清点人数,确实没有少人方可撤离现场返回,否则必须派人寻找。
(二)所有扑火人员不得扑打逆风火、上山火、旋风火,不得进入已四面着火的孤立山头、山腰和山窝。
(三)每个扑火小分队在扑火的同时,必须留下1—3名队员清理身后和山下方向的余火、暗火、地下火,高度警惕周围火情、火路和风向的变化,一旦发现危急情况迅速停止扑火,安全撤离。
(四)严禁安排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上山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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