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乐叶高效太阳能电池扩产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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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乐叶高效太阳能电池扩产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应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名称:西安隆基乐叶高效太阳能电池扩产增效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隆基 (略)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以南、航飞南侧规划路以北、长征一路以东、天和二路以西、西安隆基 (略) 现有厂房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通过技改及扩建,将项目产能提升至15GW。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额为2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隆基 (略)

通讯地址: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

联 系 人:符京

电 话:*

电子邮箱:*@*ongi.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现代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浐灞生态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 系 人:胥工

电 话:029-*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网络链接: 查看此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由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西安隆基 (略)

2023年1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应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名称:西安隆基乐叶高效太阳能电池扩产增效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隆基 (略)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以南、航飞南侧规划路以北、长征一路以东、天和二路以西、西安隆基 (略) 现有厂房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通过技改及扩建,将项目产能提升至15GW。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额为2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隆基 (略)

通讯地址: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

联 系 人:符京

电 话:*

电子邮箱:*@*ongi.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现代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浐灞生态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 系 人:胥工

电 话:029-*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网络链接: 查看此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由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西安隆基 (略)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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