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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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2月20日,兰州中石油 (略) 组织开展了《兰州中石油 (略) 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兰州中石油 (略) ,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甘肃 (略) 及邀请的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兰州中石油 (略) 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兰州中石油 (略) 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8月兰州中石油 (略) 委托兰州大学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XJ001V。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78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6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201加热炉、203加热炉、204加热炉、205导热油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和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废气经余热回收后,通过烟囱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送风机和排风机产生的噪声等。本项目设计时优先选用低噪声风机等设备,并进行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项目采取了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检测值最大浓度为7.3mg/m3,最大折算浓度为11.5mg/m3,SO2检测值未检出,NOx检测值最大浓度为61mg/m3,最大折算浓度为90mg/m3,均小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颗粒物、SO2和NOx可以达标排放。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厂界四周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

3、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

  1. 固体废物

项目采取了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了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环保设施及环保措施按要求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功能正常。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各类固废产生处理台账。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需完善内容

1、完善环保手续办理完成情况,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设备一览表。

2、补充项目依托干气成分表。细化低氮燃烧设施和工艺。完善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情况调查。

公示期: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3日

建设单位:兰州中石油 (略)

联系人:张颢

电话:*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报告

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2月20日,兰州中石油 (略) 组织开展了《兰州中石油 (略) 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兰州中石油 (略) ,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甘肃 (略) 及邀请的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兰州中石油 (略) 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兰州中石油 (略) 合成油装置加热炉运行隐患治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8月兰州中石油 (略) 委托兰州大学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XJ001V。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78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6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201加热炉、203加热炉、204加热炉、205导热油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和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废气经余热回收后,通过烟囱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送风机和排风机产生的噪声等。本项目设计时优先选用低噪声风机等设备,并进行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项目采取了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检测值最大浓度为7.3mg/m3,最大折算浓度为11.5mg/m3,SO2检测值未检出,NOx检测值最大浓度为61mg/m3,最大折算浓度为90mg/m3,均小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颗粒物、SO2和NOx可以达标排放。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厂界四周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

3、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

  1. 固体废物

项目采取了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了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环保设施及环保措施按要求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功能正常。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各类固废产生处理台账。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需完善内容

1、完善环保手续办理完成情况,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设备一览表。

2、补充项目依托干气成分表。细化低氮燃烧设施和工艺。完善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情况调查。

公示期: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3日

建设单位:兰州中石油 (略)

联系人:张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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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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