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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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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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实施方案推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始终紧紧围绕《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市党通〔2022〕8号)文件精神,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致力于推进“八个建设”进程。

(一)围绕“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机构职能人员优化。

2023年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我局进一步优化内设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及人员。更新《 (略) 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局内部人员结构调整向窗口审批部门倾斜。在行政许可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在行政确认上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全面压缩办理流程及时限,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在行政监督上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等。

(二)围绕“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工作制度规范建设。

2023年度,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和管理制度,强化局发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局党组审核同意不得拟制规范性文件、不得印发局发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半年清查制度,年度内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局发文件较上年度减少10%以上。

(三)围绕“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集体决策制度提升。

2023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年度内聘请3名法律顾问,严格开展重大决策的法制审查工作,同时在土地报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严格落实专家评审及听证制度,保障公众参与权、知情权、诉求权,确保行政决策依法合理。

(四)围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2023年度,我局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落实执法机构应委托尽委托,执法人员应持证尽持证。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更新行政处罚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自然资源部门同纪委监委、公检法司案件移动制度,确保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再上台阶。

(五)围绕“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023年度,我局持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方位开展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在耕地保护、土地供应、化解债务、党风廉政等方向上精准排查风险点,逐一制定化解措施并跟踪落实。针对职能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内, (略) 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并督促各乡镇(街道)编制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一点一预案一演练,确保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六)围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推进群众工作能力建设。

2023年度,我局切实提高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建设。明确专职人员,就土地权属纠纷、矿产资源纠纷、林权纠纷等多方面矛盾纠纷开展调查处理化解工作;进一 (略) 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方案,明确牵头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及时、有效承接相关的复议及诉讼工作。

(七)围绕“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监督工作建设。

2023年度,我局全面更新推进行政监督工作落实:一是设立机关纪委,巡查督导全局各部门,强化对内纪律监督;二是充实自然资源监督股,严格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日常监督;三是调整信息中心,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畴,强化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社会监督。

(八)围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信息化执法建设。

2023年度,我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要求,强化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信息融合建设力度, (略) 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地实施过程实现自然资源“一张图查询、一张图审批、一张图监管”,年度内已实现土地报件、土地供应、设施用地监管、违法行为执法监管、不动产登记查询、矿产资源监管、规划执行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极 (略) 自然资源行政工作效率化、系统化、科学化。

二、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强化全面节约战略实施。

根据《 (略) 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略) 实际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案,目前 (略) 盘江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论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可行性;2023年度,全市范围划拨土地49宗、面积1391亩,出让土地105宗、面积1141亩、出让金12.7亿元。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提交局党组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自然资源监督股为局内部法制审核部门,落实法制审核人员2名,完善《 (略) 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

(三)严格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

严格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对基准地价修改、规划编制实施等重大事项设立专家库,决策前组织开展座谈咨询、数据分析、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2023年度共计组织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审查会13次,决策事项92起。

(四)强化公众参与力度。

对土地征收征用等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予以公开听证,确保公众参与。2023年度,共计组织依职权听证15起。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局党组设立机关纪委,巡查督导全局各部门,强化工作纪律监督,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巡视巡察内容。2023年度,共计对5起、9人次开展警示约谈等执纪工作。

(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

2023年度,聘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3名,对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提供咨询、援助,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各项行政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我局职能范围内暂无下沉到乡镇(街道)执法事项。下一 (略)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工作。

(八)规范行政执法。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由局机关采取委托执法的形式, (略) 区域委托了28支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确保日常执法监察主体适格。二是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通过“ (略) 行政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证申领培训,截止目前全局共计119名执法人员通过培 (略) 行政执法证。三是强化执法记录保障工作,购买更新执法记录仪40台,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音像资料准确、据实。四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统一行政处罚卷宗程序、模板,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政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适当、完善。

(九)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是强化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完善《 (略)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度》,组织全局开展动态巡查日常监管2044次,下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519份。二是严肃开展违法行为查处。共计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3宗,没收各类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 点击查看详情》》 .5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及并处罚款1106. 点击查看详情》》 万元。三是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动态巡查1000余组次,开展煤矿井下联合执法16次,发现并整改各类煤矿环境风险隐患10起,立案查处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案件2宗。四是严格落实规划监察:巡查发现疑似城乡规划违法行为101宗,核实城乡规划疑似违法举报141宗,共计认定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查处242宗。

(十)强化行政调解工作。

2023年,根据职能职权,核实并开展土地权属纠纷1起,现已完成调查,提出 (略) 人民政府裁决。年度内共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0件、省信访部门交办件7件、省长信箱5件、州长信箱30件、市委书记留言板3件、市纪委信访件2件、市长信箱5件、政务中心12345平台投诉件共270件,均落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一)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贯彻落实《 (略) 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略) 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 (略) 土地批复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等政策规定。2023年度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均按复议机关要求提供翔实调查资料及工作建议。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局严格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计组织开展法制审核63次,均出具审核意见。

(十三)强化司法监督。

2023年度,我局组织开展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应诉9起; (略) 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年度内接办检察建议书10份,按期办复率10起。

(十四)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2023年度,我局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共计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

(十五)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

2023年度,我局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习计划重要学习内容,共计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开展干部职工专题学习1次、例会集中学习10余次。

(十六)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我 (略) (略) 办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十七)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工作。

2023年度,未接到上级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

三、存在的不足

(一)强化全面节约战略实施滞后。

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后,部分受让企业由于资金等问题,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行政许可事项久拖不决,征收土地批而未供及闲置用地问题突出。

(二)重点领域执法面临难题。

部分重大能、交、水项目违法用地经行政处罚后,由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及“占补平衡”指标缺少等因素,不能及时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暂未能予以消除违法状态,屡次被上级执法监管部门通报约谈。

(三)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缓慢。

基于改革进度,现阶段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同各职能部门交叉履职事项较多,如与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导致出现权责界限不清晰、执法行为不及时等问题。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实法治政府建设。

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情,严格贯彻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略) 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八个建设”,抓实全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各板块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兴义、法治机关建设。

(二)进一步抓实要素保障工作。

进 (略) 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管理利用机制, (略) 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工作,重点围绕“保护”和“发展”共进,深化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略) 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要素保障工作,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三)进一步抓实依法行政工作。

进一步完善、规范权责清单、执法程序,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执法设备,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法制审查制度,全面建设主体适格、依法行政的自然资源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加大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行业普法、政策指导工作落实,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和执法行为容错免责机制,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再上台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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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实施方案推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始终紧紧围绕《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市党通〔2022〕8号)文件精神,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致力于推进“八个建设”进程。

(一)围绕“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机构职能人员优化。

2023年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我局进一步优化内设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及人员。更新《 (略) 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局内部人员结构调整向窗口审批部门倾斜。在行政许可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在行政确认上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全面压缩办理流程及时限,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在行政监督上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等。

(二)围绕“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工作制度规范建设。

2023年度,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和管理制度,强化局发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局党组审核同意不得拟制规范性文件、不得印发局发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半年清查制度,年度内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局发文件较上年度减少10%以上。

(三)围绕“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集体决策制度提升。

2023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年度内聘请3名法律顾问,严格开展重大决策的法制审查工作,同时在土地报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严格落实专家评审及听证制度,保障公众参与权、知情权、诉求权,确保行政决策依法合理。

(四)围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2023年度,我局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落实执法机构应委托尽委托,执法人员应持证尽持证。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更新行政处罚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自然资源部门同纪委监委、公检法司案件移动制度,确保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再上台阶。

(五)围绕“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023年度,我局持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方位开展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在耕地保护、土地供应、化解债务、党风廉政等方向上精准排查风险点,逐一制定化解措施并跟踪落实。针对职能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内, (略) 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并督促各乡镇(街道)编制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一点一预案一演练,确保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六)围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推进群众工作能力建设。

2023年度,我局切实提高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建设。明确专职人员,就土地权属纠纷、矿产资源纠纷、林权纠纷等多方面矛盾纠纷开展调查处理化解工作;进一 (略) 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方案,明确牵头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及时、有效承接相关的复议及诉讼工作。

(七)围绕“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监督工作建设。

2023年度,我局全面更新推进行政监督工作落实:一是设立机关纪委,巡查督导全局各部门,强化对内纪律监督;二是充实自然资源监督股,严格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日常监督;三是调整信息中心,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畴,强化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社会监督。

(八)围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信息化执法建设。

2023年度,我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要求,强化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信息融合建设力度, (略) 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地实施过程实现自然资源“一张图查询、一张图审批、一张图监管”,年度内已实现土地报件、土地供应、设施用地监管、违法行为执法监管、不动产登记查询、矿产资源监管、规划执行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极 (略) 自然资源行政工作效率化、系统化、科学化。

二、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强化全面节约战略实施。

根据《 (略) 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略) 实际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案,目前 (略) 盘江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论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可行性;2023年度,全市范围划拨土地49宗、面积1391亩,出让土地105宗、面积1141亩、出让金12.7亿元。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提交局党组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自然资源监督股为局内部法制审核部门,落实法制审核人员2名,完善《 (略) 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

(三)严格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

严格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对基准地价修改、规划编制实施等重大事项设立专家库,决策前组织开展座谈咨询、数据分析、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2023年度共计组织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审查会13次,决策事项92起。

(四)强化公众参与力度。

对土地征收征用等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予以公开听证,确保公众参与。2023年度,共计组织依职权听证15起。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局党组设立机关纪委,巡查督导全局各部门,强化工作纪律监督,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巡视巡察内容。2023年度,共计对5起、9人次开展警示约谈等执纪工作。

(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

2023年度,聘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3名,对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提供咨询、援助,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各项行政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我局职能范围内暂无下沉到乡镇(街道)执法事项。下一 (略)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工作。

(八)规范行政执法。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由局机关采取委托执法的形式, (略) 区域委托了28支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确保日常执法监察主体适格。二是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通过“ (略) 行政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证申领培训,截止目前全局共计119名执法人员通过培 (略) 行政执法证。三是强化执法记录保障工作,购买更新执法记录仪40台,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音像资料准确、据实。四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统一行政处罚卷宗程序、模板,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政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适当、完善。

(九)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是强化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完善《 (略)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度》,组织全局开展动态巡查日常监管2044次,下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519份。二是严肃开展违法行为查处。共计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3宗,没收各类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 点击查看详情》》 .5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及并处罚款1106. 点击查看详情》》 万元。三是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动态巡查1000余组次,开展煤矿井下联合执法16次,发现并整改各类煤矿环境风险隐患10起,立案查处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案件2宗。四是严格落实规划监察:巡查发现疑似城乡规划违法行为101宗,核实城乡规划疑似违法举报141宗,共计认定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查处242宗。

(十)强化行政调解工作。

2023年,根据职能职权,核实并开展土地权属纠纷1起,现已完成调查,提出 (略) 人民政府裁决。年度内共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0件、省信访部门交办件7件、省长信箱5件、州长信箱30件、市委书记留言板3件、市纪委信访件2件、市长信箱5件、政务中心12345平台投诉件共270件,均落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一)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贯彻落实《 (略) 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略) 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 (略) 土地批复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等政策规定。2023年度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均按复议机关要求提供翔实调查资料及工作建议。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局严格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计组织开展法制审核63次,均出具审核意见。

(十三)强化司法监督。

2023年度,我局组织开展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应诉9起; (略) 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年度内接办检察建议书10份,按期办复率10起。

(十四)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2023年度,我局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共计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

(十五)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

2023年度,我局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习计划重要学习内容,共计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开展干部职工专题学习1次、例会集中学习10余次。

(十六)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我 (略) (略) 办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十七)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工作。

2023年度,未接到上级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

三、存在的不足

(一)强化全面节约战略实施滞后。

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后,部分受让企业由于资金等问题,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行政许可事项久拖不决,征收土地批而未供及闲置用地问题突出。

(二)重点领域执法面临难题。

部分重大能、交、水项目违法用地经行政处罚后,由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及“占补平衡”指标缺少等因素,不能及时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暂未能予以消除违法状态,屡次被上级执法监管部门通报约谈。

(三)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缓慢。

基于改革进度,现阶段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同各职能部门交叉履职事项较多,如与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导致出现权责界限不清晰、执法行为不及时等问题。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实法治政府建设。

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情,严格贯彻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略) 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八个建设”,抓实全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各板块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兴义、法治机关建设。

(二)进一步抓实要素保障工作。

进 (略) 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管理利用机制, (略) 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工作,重点围绕“保护”和“发展”共进,深化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略) 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要素保障工作,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三)进一步抓实依法行政工作。

进一步完善、规范权责清单、执法程序,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执法设备,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法制审查制度,全面建设主体适格、依法行政的自然资源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加大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行业普法、政策指导工作落实,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和执法行为容错免责机制,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再上台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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