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拟对惠州市惠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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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拟对惠州市惠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

   (略) 惠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下埔横江三 (略) 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惠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惠城区

建设单位

(略) 惠城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惠城区福康路5号,总占地面积为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185.38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养老大楼、1栋配套服务楼、道路广场、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养老大楼内设有医疗保健用房,包括内科诊疗、外科诊疗、中医诊室、输液室、急救室等,不设传染性科室,仅对内部养老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项目预设养老床位700张,手动病床30张,医疗保健用房预计日接诊人数约50人。项目常住养老人员700人,工作人员80人,共780人,服务楼内设有食堂和员工宿舍,所有人员均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日为365天。

环评机构

广东皓鼎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综合医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接 (略) 政纳污管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1)项目医疗保健用房消毒产生的有机废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密闭负压收集,由管道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采取减振、吸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络等方式公示。


   (略) 惠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下埔横江三 (略) 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惠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惠城区

建设单位

(略) 惠城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惠城区福康路5号,总占地面积为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185.38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养老大楼、1栋配套服务楼、道路广场、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养老大楼内设有医疗保健用房,包括内科诊疗、外科诊疗、中医诊室、输液室、急救室等,不设传染性科室,仅对内部养老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项目预设养老床位700张,手动病床30张,医疗保健用房预计日接诊人数约50人。项目常住养老人员700人,工作人员80人,共780人,服务楼内设有食堂和员工宿舍,所有人员均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日为365天。

环评机构

广东皓鼎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综合医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接 (略) 政纳污管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1)项目医疗保健用房消毒产生的有机废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密闭负压收集,由管道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采取减振、吸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络等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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