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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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衢州永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2023年12月26日,衢州永 (略) 根据《衢州永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永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 (略) 业智路41号,企 (略) 业智路41号地块,拟投资36597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该项 (略) 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建设并备案(备案号:2101-*-04-01-*);2022年3月企业委托浙联强 (略) 编制了《衢州永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衢环智造建[2022]20号。

企业于2023年4月10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MA2DJX751B001W。

该建设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建成试生产。

本项目劳动定员45人,实行一班制,年工作300d,项目不设食宿。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328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4. 验收范围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实际企业目前仅生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4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2300吨碳氢制冷剂,剩余的10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25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含一氯*烷)未建设,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企业承诺不再建设,实际产能未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由于产能未达产,部分储罐数量较环评有所变化,增加冷媒回收装置,但不影响产品及产能变化;

2. 环评识别出距离项目厂界300m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野鸭垄村,目前已搬迁。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无生产废水。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送至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达标后排放衢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充装过程中产生的充装废气、卸车过程中产生的卸车废气、车间密封点废气。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屏蔽泵,设置气相平衡系统和余气回收装置,每次充装结束后,经余气回收装置回收后,少量残留在充装接头内的气体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在卸车过程为密闭压力管道输送,且在卸车过程采取余气回收系统、气相平衡系统,接头采用与罐车配套的快速接头等措施,装卸过程管道密闭,每次装卸结束后,经余气回收装置回收后,少量残留在接头内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车间密封点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泵、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其中废机油收集 (略) (略) 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于2023年8月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3-050-H。同时企业建有了2452m3的事故应急池,罐区设置围堰,可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2)本项目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AOX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的要求。

初期雨水收集池出口废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AOX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的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氟化物和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车间门口非*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经相应回收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衢州永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废气回收装置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7日

联系人:周全胜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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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衢州永 (略) 根据《衢州永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永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 (略) 业智路41号,企 (略) 业智路41号地块,拟投资36597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该项 (略) 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建设并备案(备案号:2101-*-04-01-*);2022年3月企业委托浙联强 (略) 编制了《衢州永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衢环智造建[2022]20号。

企业于2023年4月10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MA2DJX751B001W。

该建设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建成试生产。

本项目劳动定员45人,实行一班制,年工作300d,项目不设食宿。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328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4. 验收范围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实际企业目前仅生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4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2300吨碳氢制冷剂,剩余的10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25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含一氯*烷)未建设,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企业承诺不再建设,实际产能未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由于产能未达产,部分储罐数量较环评有所变化,增加冷媒回收装置,但不影响产品及产能变化;

2. 环评识别出距离项目厂界300m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野鸭垄村,目前已搬迁。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无生产废水。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送至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达标后排放衢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充装过程中产生的充装废气、卸车过程中产生的卸车废气、车间密封点废气。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屏蔽泵,设置气相平衡系统和余气回收装置,每次充装结束后,经余气回收装置回收后,少量残留在充装接头内的气体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在卸车过程为密闭压力管道输送,且在卸车过程采取余气回收系统、气相平衡系统,接头采用与罐车配套的快速接头等措施,装卸过程管道密闭,每次装卸结束后,经余气回收装置回收后,少量残留在接头内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车间密封点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泵、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其中废机油收集 (略) (略) 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于2023年8月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023-050-H。同时企业建有了2452m3的事故应急池,罐区设置围堰,可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2)本项目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AOX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的要求。

初期雨水收集池出口废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AOX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的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氟化物和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车间门口非*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经相应回收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衢州永 (略) 年产4000吨新型焊接气、2800吨高效除尘剂、5400吨制冷剂及新型混合制冷剂、4800吨碳氢制冷剂、500吨车用清洗剂、1500吨混合发泡剂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废气回收装置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7日

联系人:周全胜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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