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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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东海岛红星水库西北侧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 (略) 开发区东海岛红星水库西北侧。本工程管线区域经补给水泵房出水管至工业大道西侧,沿工业大道路边敷设至穿越工业大道至高铁段南侧30m处,穿越高铁后至港南大道北侧,之后沿基础柱至路面,设置管架至厂区。输水管线起点为红星水库水泵房(东经110°42′755.676″,北纬21°04749.912″),终点为京信东海电厂。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泵站、原水输水管等,建成后向京信电厂引水规模为1200m3/h(*m3/a)。泵房平面尺寸为长×宽=20m×10m,前池尺寸长×宽=20m×10m,泵房及前池地下部分约为5.20m,泵房地上部分约为10m,泵房位于红星水库东南侧堤坝边缘处。补给水管3.15km。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大气污染为施工期扬尘、机械废气的污染。(1)开挖埋管施工段设硬质、连续的密闭围挡,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减轻施工对居民的影响。对施工临时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并辅以喷淋、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对其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设车辆冲洗设施,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载土方、材料车辆应清洗后离场。实施土石方、基础施工、机械剔凿、材料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采取喷淋降尘或者其他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并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在48小时内清运建筑土石方、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无法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目防尘网覆盖等抑尘措施;清运建筑物内的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器具或者管道运输,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撒。施工废水主要来自运输和施工车辆、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等。本工程取水箱基坑开挖、基础找平,以及取水箱安装、水下混凝土浇筑、固定等作业过程扰动水底,产生少量的悬浮物,造成下游河段短期内泥沙含量升高。(1)设立警示牌,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周边水体边上设置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不得往河道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2)施工场地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修建排水沟、隔油沉淀池等,场地内雨水、施工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严禁直接排入郁江。(3)禁止在河道周边设置各种散装或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的堆放场地,以免随雨水冲入郁江,造成地表水污染。(4)施工车辆清洗和设备维修、清洗等活动,应在施工营地进行,产生的清洗废水经过施工营地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施工车辆清洗及施工道路抑尘。

(5)施工过程加强管理,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或无废水事故排放,应立即联系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以保证周边地表水水质。施工单位应配备一定量的围油栏及吸油毡等应急物资,避免突发事故产生对水体造成污染。(6)严格限制施工运输车辆超载,运载沙、土料应加盖篷布,避免抛、撒、散、漏等现象。施工机械停放场、散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尽量远离河道。本工程施工期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1)施工单位使用挖掘机、混凝土泵机等可能产生高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在开工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的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2)严格遵守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尽可能避免或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布局、施工时段安排、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应按照场界周边敏感目标所在功能区的标准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和限制,并在施工承揽合同中给予明确规定。(3)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固定机械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4)做好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公路交通车辆行驶高峰时段,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并严禁车辆鸣高音喇叭,把人为造成的噪声控制在最低水平。(5)施工尽量避开村屯居民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30)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若由于施工造成敏感目标无法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时,应尽快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6)加强施工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在学校、居民点周围控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并且禁止鸣笛。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险废物代码(900-210-08,900-214-08),纳入东京信东海电厂危险废物管理中,不在施工场址贮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统一收集,运至周边村屯垃圾收集点,严禁丢弃在周边农田、地表水体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做好收集、处置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很少,主要是场站巡查车辆的运输扬尘、车辆废气;应急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的废气。本工程运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为取水对红星水库水文情势的改变。运营期泵站无常驻人员,不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泵站的离心水泵、潜水泵和通风风机等设备的噪声。运营期各泵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水泵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代码900-214-08),预计废润滑油单次最大储存量均为0.01t。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与电厂内的危废暂存点, (略) 处理。泵站日常巡检人员2人,泵站内不设垃圾储存设施,巡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有巡检人员自行带回电厂的垃圾存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东海岛红星水库西北侧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湛江京信东海电厂项目配套建设红星水库水泵站和管道路由项 (略) 开发区东海岛红星水库西北侧。本工程管线区域经补给水泵房出水管至工业大道西侧,沿工业大道路边敷设至穿越工业大道至高铁段南侧30m处,穿越高铁后至港南大道北侧,之后沿基础柱至路面,设置管架至厂区。输水管线起点为红星水库水泵房(东经110°42′755.676″,北纬21°04749.912″),终点为京信东海电厂。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泵站、原水输水管等,建成后向京信电厂引水规模为1200m3/h(*m3/a)。泵房平面尺寸为长×宽=20m×10m,前池尺寸长×宽=20m×10m,泵房及前池地下部分约为5.20m,泵房地上部分约为10m,泵房位于红星水库东南侧堤坝边缘处。补给水管3.15km。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大气污染为施工期扬尘、机械废气的污染。(1)开挖埋管施工段设硬质、连续的密闭围挡,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减轻施工对居民的影响。对施工临时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并辅以喷淋、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对其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设车辆冲洗设施,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载土方、材料车辆应清洗后离场。实施土石方、基础施工、机械剔凿、材料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采取喷淋降尘或者其他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并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在48小时内清运建筑土石方、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无法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目防尘网覆盖等抑尘措施;清运建筑物内的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器具或者管道运输,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撒。施工废水主要来自运输和施工车辆、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等。本工程取水箱基坑开挖、基础找平,以及取水箱安装、水下混凝土浇筑、固定等作业过程扰动水底,产生少量的悬浮物,造成下游河段短期内泥沙含量升高。(1)设立警示牌,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周边水体边上设置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不得往河道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2)施工场地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修建排水沟、隔油沉淀池等,场地内雨水、施工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严禁直接排入郁江。(3)禁止在河道周边设置各种散装或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的堆放场地,以免随雨水冲入郁江,造成地表水污染。(4)施工车辆清洗和设备维修、清洗等活动,应在施工营地进行,产生的清洗废水经过施工营地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施工车辆清洗及施工道路抑尘。

(5)施工过程加强管理,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或无废水事故排放,应立即联系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以保证周边地表水水质。施工单位应配备一定量的围油栏及吸油毡等应急物资,避免突发事故产生对水体造成污染。(6)严格限制施工运输车辆超载,运载沙、土料应加盖篷布,避免抛、撒、散、漏等现象。施工机械停放场、散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尽量远离河道。本工程施工期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1)施工单位使用挖掘机、混凝土泵机等可能产生高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在开工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的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2)严格遵守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尽可能避免或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布局、施工时段安排、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应按照场界周边敏感目标所在功能区的标准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和限制,并在施工承揽合同中给予明确规定。(3)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固定机械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4)做好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公路交通车辆行驶高峰时段,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并严禁车辆鸣高音喇叭,把人为造成的噪声控制在最低水平。(5)施工尽量避开村屯居民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30)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若由于施工造成敏感目标无法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时,应尽快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6)加强施工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在学校、居民点周围控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并且禁止鸣笛。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险废物代码(900-210-08,900-214-08),纳入东京信东海电厂危险废物管理中,不在施工场址贮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统一收集,运至周边村屯垃圾收集点,严禁丢弃在周边农田、地表水体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做好收集、处置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很少,主要是场站巡查车辆的运输扬尘、车辆废气;应急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的废气。本工程运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为取水对红星水库水文情势的改变。运营期泵站无常驻人员,不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泵站的离心水泵、潜水泵和通风风机等设备的噪声。运营期各泵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水泵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代码900-214-08),预计废润滑油单次最大储存量均为0.01t。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与电厂内的危废暂存点, (略) 处理。泵站日常巡检人员2人,泵站内不设垃圾储存设施,巡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有巡检人员自行带回电厂的垃圾存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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