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冬青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杨冬青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杨冬青于2023年12月22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荆南山村补办1间(幢)5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底层层高≤3.4m,建筑总高度≤15.75m,占地面积50.41㎡,建筑面积278.32㎡(其中顶层/㎡在/首,挑楼/㎡在/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详见红线图)
东至:周联华共墙
南至:空地
西至:周成广共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荆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大荆镇石门路57号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申请人杨冬青于2023年12月22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荆南山村补办1间(幢)5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底层层高≤3.4m,建筑总高度≤15.75m,占地面积50.41㎡,建筑面积278.32㎡(其中顶层/㎡在/首,挑楼/㎡在/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详见红线图)
东至:周联华共墙
南至:空地
西至:周成广共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荆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大荆镇石门路57号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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