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第二阶段公示
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第二阶段公示
项目名称: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安 (略)
建设地点:北仑区柴桥街道青山路79号
建设内容:公司总投 10500 万元,总用地 18796 平方米,拟建生产车间等建筑面积约19807 平方米,建成后从事年产 3500 吨高端微电子专用材料(半水性光刻胶去除剂、胺类光刻胶去除剂、强碱性光刻胶去除剂、甘氨酸) 生产。本次主要验收胺类光刻胶去除剂生产内容。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电子专用材料问接排放 (略) 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仑柴桥净化水厂,实现达标排放。
⑵废气治理措施:生产废气经“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设计购买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东侧和北侧2类、西侧3类、南侧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⑷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宁波北仑 (略) 安全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宁波 (略) 安全处置,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外售。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08日(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安 (略)
建设地点:北仑区柴桥街道青山路79号
建设内容:公司总投 10500 万元,总用地 18796 平方米,拟建生产车间等建筑面积约19807 平方米,建成后从事年产 3500 吨高端微电子专用材料(半水性光刻胶去除剂、胺类光刻胶去除剂、强碱性光刻胶去除剂、甘氨酸) 生产。本次主要验收胺类光刻胶去除剂生产内容。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电子专用材料问接排放 (略) 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仑柴桥净化水厂,实现达标排放。
⑵废气治理措施:生产废气经“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设计购买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东侧和北侧2类、西侧3类、南侧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⑷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宁波北仑 (略) 安全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宁波 (略) 安全处置,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外售。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08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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