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工程开展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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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工程开展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 (略) 场秩序,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略) 住建厅工作要求,市住建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制发了《 (略) 在 (略) 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于8月10日-9月 (略) 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现将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在建项目工84个,对市本级在建35个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县、市在建项目12个,涉及建设单位34家,设计单位34家,施工单位39家,监理单位27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5份,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2项,处罚金额16.25万元,正在立案调查3个案件,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为强化警示震慑, (略) 厅平台曝光存在问题企业10个,3家企业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 (略) 场方面

1.参建单位未按照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项目施工现场缺少管理人员,未按照项目实际配备管理人员。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

3.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市住建局在对县(市)抽查时发现,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部分项目存在项目经理未履职到岗的问题,暴露出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住建部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检查不细致问题。

(二)勘察设计方面

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是现场使用图纸不规范,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不到位。

(三)招投标方面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质量方面

1.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个别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1)个别施工单位主体混凝土分项工程存在外观常见质量问题,现浇楼板裂缝较多,施工单位无法提供拆模依据,现场未设置砼标养室。

(2)个别施工单位未编制的应急预案,个别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存在照搬 (略) ,与本地实际情况脱节,无法应用到实际项目中。

(3)个别施工单位施工内业资料针对性差,与外业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分部工程及检验批验收签字改章不全、施工记录和验收结论缺失等问题。

3.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力。

个别监理对材料进场和工程项目分项、分部验收把关不严,部分监理旁站记录缺失,有的项目未按要求旁站监理,施工现场内业资料监理不按施工进度对检验批签字。

(五)安全方面

1.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个别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没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没 (略) 、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没有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部分建设单位未能组织对项目安全生产开展隐患检查,无隐患检查记录。

2.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1)个别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底部立杆上的纵向、横向扫地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外脚手架结构造型处与主体间隙达500mm以上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隐患,脚手架体连墙件未按要求搭设(或缺少),卸料平台搭接在脚手架体上,缺少密目网、水平兜网,模板支撑体系未设扫地杆、斜拉杆,脚手架架体未按照方案搭设剪刀撑。

(2)个别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总配箱、末端箱、分配箱电器元件配电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的分配箱违规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私拉乱接,箱体没有保护零线,使用不合格电器元件,总配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过小。

(3)个别施工单位塔式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未进行鸣笛、多塔施工方案编制存在问题。塔吊开关箱出线未进行保护接零,塔吊吊装钢丝绳编制长度不足30CM,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起重机械无运行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塔式起重机避雷接地装置不牢固可靠。

(4)个别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未编制。

(5)个别施工单位深基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无针对性必须重新做出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核论证。

(6)个别施工单位管道沟槽未按设计要求进行1:0.5系数放坡,边坡未做支护。

3.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力。

个别监理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理责任。监理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 (略) (略) 场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问题整改。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按照整改单要求,按时完成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复核检查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聚焦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剖析问题根源,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推动相关问题的根本性解决。三是强化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督促参建单位提高更新率、到岗率,切实将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确保监管责任履行到位。

(二)强化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在落实“放管服”政策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监督采取容缺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消防安全,严守勘察设计质量关。二是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检查结果,深入分析图纸问题存在原因,认真总结反思,在县(市)、区住建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尽快整改落实到位,避免工程返工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特别是涉及结构安全、抗震减灾、消防安全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场所等标准的贯彻执行,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主体各项责任,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品质。三是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对图审把好关,强化对抗震设防、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内容的审核,从源头守住建设安全风险红线。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对审查师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学习,重点学习国家、省实施的一批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强制性新标准、新规范,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略) 、市建设工程新要求文件的落实,重点强化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抗震、超低能耗建筑等文件的学习贯彻,确保相关政策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严格落实。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全面贯彻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线上数字化图纸审查,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可溯、可查,同时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强化审查质量,切实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三)强化行业监管,推动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招标相关文件的备查管理。要严格按照标准示范文本编制招标相关文件,严格审核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出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要求和门槛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中标后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合同。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内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开展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内容包括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

(四)持续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监督完成整改,按照《全市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 (略) 安全生产夯基工程落实年”要求,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隐患问题底数,使隐患问题得到系统治理,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将以“零容忍”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隐患问题持续不间断的开展“大抄底”,坚决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表: (略) 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 (略) 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 (略) 场秩序,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略) 住建厅工作要求,市住建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制发了《 (略) 在 (略) 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于8月10日-9月 (略) 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现将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在建项目工84个,对市本级在建35个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县、市在建项目12个,涉及建设单位34家,设计单位34家,施工单位39家,监理单位27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5份,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2项,处罚金额16.25万元,正在立案调查3个案件,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为强化警示震慑, (略) 厅平台曝光存在问题企业10个,3家企业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 (略) 场方面

1.参建单位未按照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项目施工现场缺少管理人员,未按照项目实际配备管理人员。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

3.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市住建局在对县(市)抽查时发现,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部分项目存在项目经理未履职到岗的问题,暴露出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住建部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检查不细致问题。

(二)勘察设计方面

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是现场使用图纸不规范,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不到位。

(三)招投标方面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质量方面

1.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个别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1)个别施工单位主体混凝土分项工程存在外观常见质量问题,现浇楼板裂缝较多,施工单位无法提供拆模依据,现场未设置砼标养室。

(2)个别施工单位未编制的应急预案,个别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存在照搬 (略) ,与本地实际情况脱节,无法应用到实际项目中。

(3)个别施工单位施工内业资料针对性差,与外业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分部工程及检验批验收签字改章不全、施工记录和验收结论缺失等问题。

3.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力。

个别监理对材料进场和工程项目分项、分部验收把关不严,部分监理旁站记录缺失,有的项目未按要求旁站监理,施工现场内业资料监理不按施工进度对检验批签字。

(五)安全方面

1.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个别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没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没 (略) 、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没有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部分建设单位未能组织对项目安全生产开展隐患检查,无隐患检查记录。

2.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1)个别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底部立杆上的纵向、横向扫地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外脚手架结构造型处与主体间隙达500mm以上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隐患,脚手架体连墙件未按要求搭设(或缺少),卸料平台搭接在脚手架体上,缺少密目网、水平兜网,模板支撑体系未设扫地杆、斜拉杆,脚手架架体未按照方案搭设剪刀撑。

(2)个别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总配箱、末端箱、分配箱电器元件配电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的分配箱违规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私拉乱接,箱体没有保护零线,使用不合格电器元件,总配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过小。

(3)个别施工单位塔式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未进行鸣笛、多塔施工方案编制存在问题。塔吊开关箱出线未进行保护接零,塔吊吊装钢丝绳编制长度不足30CM,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起重机械无运行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塔式起重机避雷接地装置不牢固可靠。

(4)个别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未编制。

(5)个别施工单位深基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无针对性必须重新做出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核论证。

(6)个别施工单位管道沟槽未按设计要求进行1:0.5系数放坡,边坡未做支护。

3.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力。

个别监理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理责任。监理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 (略) (略) 场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问题整改。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按照整改单要求,按时完成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复核检查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聚焦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剖析问题根源,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推动相关问题的根本性解决。三是强化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督促参建单位提高更新率、到岗率,切实将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确保监管责任履行到位。

(二)强化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在落实“放管服”政策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监督采取容缺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消防安全,严守勘察设计质量关。二是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检查结果,深入分析图纸问题存在原因,认真总结反思,在县(市)、区住建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尽快整改落实到位,避免工程返工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特别是涉及结构安全、抗震减灾、消防安全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场所等标准的贯彻执行,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主体各项责任,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品质。三是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对图审把好关,强化对抗震设防、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内容的审核,从源头守住建设安全风险红线。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对审查师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学习,重点学习国家、省实施的一批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强制性新标准、新规范,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略) 、市建设工程新要求文件的落实,重点强化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抗震、超低能耗建筑等文件的学习贯彻,确保相关政策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严格落实。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全面贯彻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线上数字化图纸审查,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可溯、可查,同时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强化审查质量,切实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三)强化行业监管,推动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招标相关文件的备查管理。要严格按照标准示范文本编制招标相关文件,严格审核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出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要求和门槛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中标后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合同。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内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开展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内容包括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

(四)持续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监督完成整改,按照《全市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 (略) 安全生产夯基工程落实年”要求,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隐患问题底数,使隐患问题得到系统治理,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将以“零容忍”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隐患问题持续不间断的开展“大抄底”,坚决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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