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流水·原墅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流水·原墅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流水·原墅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经2023年12月8日专委会评审通过,目前已形成报批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1.总平面图:优化调整总平景观;负一层汽车坡道增加顶盖;主大门原方案无障碍坡道调整为无障碍电梯;调整小区主入户景观;西南侧(临派出所办公楼)调整为通透式围墙;总图部分区域新增成品化粪池、地面消防取水口、地面消火栓;新增全民健身场所。
2.地下室:部分车位位置调整;部分车位调整为充电车位;新增2个标准车位;优化调整后地下停车位总个数由原方案的348个调整为350个,其中标准车位320个、微型车位26个、无障碍车位4个。
3.单体:1、2、3、5号楼1层增加地下室排风井,3-6层部分户型阳台外增加外立面装饰柱;1、2、5号楼1层主体架空公共活动空间与总坪间的台阶调整为无障碍坡道;1、2号楼29层跃上层上人屋面补充结构连梁;3、5号楼29层部分户型客厅外、梯间外“不上人屋面”调整为“露台”;2号楼1层增加地下室进风井、排烟井;3号楼跃上层部分户型增加通向屋面的户门,机房层平面图空调机位取消;5号楼1层原无障碍坡道调整为集中绿地,1层物业办公室楼梯部分调整为集中绿地,2层非机动车库入口增设防坠雨棚,外立面装饰柱位置调整,3层部分户型客厅外“露台”调整为“阳台”,3-28层部分户型客厅空调位调整;“1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1号楼3-5层平面图”“1号楼6层平面图”“1号楼7-28层平面图”;“2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2号楼3-5层平面图”“2号楼6层平面图”“2号楼7-28层平面图”;“3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3号楼3-5层平面图”“3 号楼6层平面图”“3号楼7-28层平面图”;“5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5号楼3-5层平面图”“5号楼6层平面图”“5号楼7-28层平面图”。
具体详细附图请到中江自然资源局查看。
二、对上述规划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到我局反映意见。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上述方案。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
(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
申请地点: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8-*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图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7日
《流水·原墅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经2023年12月8日专委会评审通过,目前已形成报批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1.总平面图:优化调整总平景观;负一层汽车坡道增加顶盖;主大门原方案无障碍坡道调整为无障碍电梯;调整小区主入户景观;西南侧(临派出所办公楼)调整为通透式围墙;总图部分区域新增成品化粪池、地面消防取水口、地面消火栓;新增全民健身场所。
2.地下室:部分车位位置调整;部分车位调整为充电车位;新增2个标准车位;优化调整后地下停车位总个数由原方案的348个调整为350个,其中标准车位320个、微型车位26个、无障碍车位4个。
3.单体:1、2、3、5号楼1层增加地下室排风井,3-6层部分户型阳台外增加外立面装饰柱;1、2、5号楼1层主体架空公共活动空间与总坪间的台阶调整为无障碍坡道;1、2号楼29层跃上层上人屋面补充结构连梁;3、5号楼29层部分户型客厅外、梯间外“不上人屋面”调整为“露台”;2号楼1层增加地下室进风井、排烟井;3号楼跃上层部分户型增加通向屋面的户门,机房层平面图空调机位取消;5号楼1层原无障碍坡道调整为集中绿地,1层物业办公室楼梯部分调整为集中绿地,2层非机动车库入口增设防坠雨棚,外立面装饰柱位置调整,3层部分户型客厅外“露台”调整为“阳台”,3-28层部分户型客厅空调位调整;“1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1号楼3-5层平面图”“1号楼6层平面图”“1号楼7-28层平面图”;“2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2号楼3-5层平面图”“2号楼6层平面图”“2号楼7-28层平面图”;“3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3号楼3-5层平面图”“3 号楼6层平面图”“3号楼7-28层平面图”;“5号楼标准层平面图”调整为“5号楼3-5层平面图”“5号楼6层平面图”“5号楼7-28层平面图”。
具体详细附图请到中江自然资源局查看。
二、对上述规划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到我局反映意见。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上述方案。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
(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
申请地点: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8-*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图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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