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瀚维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鹤岗市瀚维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佳环罚〔2023〕建三江05号
???? (略) 瀚维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点击查看详情》》 544
????地址: (略) (略) 东山区蔬菜园乡黎明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义
????我局于点击查看>>**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 (略) 瀚维 (略)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以上事实, (略) 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违法事实);
???? (略) 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违法事实);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企业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授权委托书(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现场接受调查人受法定代表人委托);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受委托人身份信息);
????危险废物转运资质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企业具备收集、转运资质);
????运输车辆行驶证(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车辆符合转运要求);
????称重记录(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转运车辆内废机油数量);
????现场影视资料(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工作人员现场收集、转运废机油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的规定。
????我局于点击查看>>**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佳环罚告字[2023]建三江05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的规定,根据“ (略) 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出具的裁量结果,责令于点击查看>>**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详情》》点击查看详情》》 仟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佳木斯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佳环罚〔2023〕建三江05号
???? (略) 瀚维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点击查看详情》》 544
????地址: (略) (略) 东山区蔬菜园乡黎明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义
????我局于点击查看>>**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 (略) 瀚维 (略)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以上事实, (略) 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违法事实);
???? (略) 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违法事实);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企业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授权委托书(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现场接受调查人受法定代表人委托);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受委托人身份信息);
????危险废物转运资质复印件(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企业具备收集、转运资质);
????运输车辆行驶证(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车辆符合转运要求);
????称重记录(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瀚维 (略) ,证明内容:转运车辆内废机油数量);
????现场影视资料(提供时间:点击查看>>**日,提供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工作人员现场收集、转运废机油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的规定。
????我局于点击查看>>**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佳环罚告字[2023]建三江05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的规定,根据“ (略) 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出具的裁量结果,责令于点击查看>>**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详情》》点击查看详情》》 仟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佳木斯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