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我县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备选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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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我县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备选库的公告/

  为有效防控风险,加强和规范土地评估工作,保证土地估价报告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纳入我局2024年度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为我局提 (略) 场出让和土地收购等工作的地价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备选库报名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 (略) 授权;

  (二)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已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明,同时具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二级或以上证书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A级资质证书;

  (五)入库的土地评估机 (略) 网上 (略) 入驻机构;

  (六)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近三年来无执业不良记录或近三年来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过;

  (七)具 (略) 场出让评估或土地收购地价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入备选库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书;

  (二)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已在工商登 (略) 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

  (五) (略) 网上 (略) 中介服务机构库入驻机构证明;

  (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机构所有备案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的行业协会证明;

  (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十)注册地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十一)近一年 (略) 场出让或土地收购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清单。

  注:以上所提交资料用A4纸制作,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三、入库服务内容

  符合入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承担我局 (略) 场出让和土地收购地价评估等工作。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经接受报名、审查资料、选取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结果公示5天,对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入库确认书》。入备选库的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协议书》。(详见附件)

  (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公开遴选入备选库按建库之日起计每年度进行更新。入备选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承担我局 (略) 场出让和土地收购地价评估业务。

  (三) (略) 场出让或收购评估于每一期为一个项目包,每一期宗数不定,以成熟收储供应地块为准。每期土地评估委托业务公告接受报名后将以摇珠选号的方式确定,摇珠选号顺序为每次参加公开遴选活动时的签到顺序,活动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所有参加摇珠的评估机构签名确认结果,不再进行公示。

  (四)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必须按时派出2名注册土地估价师会同我局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实地查勘,如不按规定派出专业估价师实地评估操作的,经协调沟通无效后,将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五)参加公开遴选入备选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永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六)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中途退出评估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放弃评估的,将会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七)在我局备选库中的评估机构如有行业不良记录被通报的,将会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八)土地评估费用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的50%计算,低于300元/宗按300元/宗计收;在评估报告出具一年内,同一宗地因用地条件调整(如宗地红线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需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成果的,按首次评估收费的10%计)。

  (九)提交评估报告时间为3~5个工作日,自委托之日起计,如出现一次未能规定时间完成提交评估工作成果的,取消入库资格,特殊情况另外协商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在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下午18时前到五华县工业一路工业集团综合楼四楼五华县自然资源局(五华县土地利用发展中心416)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我局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土地评估机构,确认其入库资格,在五华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0753-*。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确认书.docx

附件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备选库的承诺书.docx

附件3.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协议书.docx




  为有效防控风险,加强和规范土地评估工作,保证土地估价报告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纳入我局2024年度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为我局提 (略) 场出让和土地收购等工作的地价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备选库报名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 (略) 授权;

  (二)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已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明,同时具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二级或以上证书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A级资质证书;

  (五)入库的土地评估机 (略) 网上 (略) 入驻机构;

  (六)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近三年来无执业不良记录或近三年来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过;

  (七)具 (略) 场出让评估或土地收购地价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入备选库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书;

  (二)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已在工商登 (略) 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

  (五) (略) 网上 (略) 中介服务机构库入驻机构证明;

  (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机构所有备案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的行业协会证明;

  (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十)注册地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十一)近一年 (略) 场出让或土地收购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清单。

  注:以上所提交资料用A4纸制作,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三、入库服务内容

  符合入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承担我局 (略) 场出让和土地收购地价评估等工作。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经接受报名、审查资料、选取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结果公示5天,对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入库确认书》。入备选库的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协议书》。(详见附件)

  (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公开遴选入备选库按建库之日起计每年度进行更新。入备选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承担我局 (略) 场出让和土地收购地价评估业务。

  (三) (略) 场出让或收购评估于每一期为一个项目包,每一期宗数不定,以成熟收储供应地块为准。每期土地评估委托业务公告接受报名后将以摇珠选号的方式确定,摇珠选号顺序为每次参加公开遴选活动时的签到顺序,活动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所有参加摇珠的评估机构签名确认结果,不再进行公示。

  (四)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必须按时派出2名注册土地估价师会同我局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实地查勘,如不按规定派出专业估价师实地评估操作的,经协调沟通无效后,将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五)参加公开遴选入备选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永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六)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中途退出评估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放弃评估的,将会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七)在我局备选库中的评估机构如有行业不良记录被通报的,将会列入黑名单,我局会向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发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取消备选库资格通知书》,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入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活动。

  (八)土地评估费用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的50%计算,低于300元/宗按300元/宗计收;在评估报告出具一年内,同一宗地因用地条件调整(如宗地红线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需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成果的,按首次评估收费的10%计)。

  (九)提交评估报告时间为3~5个工作日,自委托之日起计,如出现一次未能规定时间完成提交评估工作成果的,取消入库资格,特殊情况另外协商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在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下午18时前到五华县工业一路工业集团综合楼四楼五华县自然资源局(五华县土地利用发展中心416)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我局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土地评估机构,确认其入库资格,在五华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0753-*。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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