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同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睿同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睿同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公凹一路9号1栋 |
建设单位 | 睿同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现有工 (略) (略) 洪梅镇洪金路24号10号楼101室,由于现有厂房因租期将至,企业决定搬迁并增加产品产能,故申请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扩建内容为: 1、从“ (略) 洪梅镇洪金路24号10号楼101室”搬迁至“ (略) 大朗镇公凹一路9号1栋”; 2、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低温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3、增加投资额1700万元; 4、增加占地面积17000m2、建筑面积22175.975m2; 5、增加生产彩盒1500万个/年,减少生产纸箱5500万个/年,取消纸袋、纸垫的加工生产; 6、增加过光油、裱纸等工序及其配套的生产设备; 7、增加员工315人。 现有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年产纸箱6000万个、纸袋2000万个、纸垫3000万个。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20000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9199.975m2),建筑面积25175.975m2,年产彩盒1500万个、纸箱5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印刷、过光油、裱纸、丝印、覆膜、粘盒成型、糊盒、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加强车间管理;DA002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12-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睿同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公凹一路9号1栋 |
建设单位 | 睿同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现有工 (略) (略) 洪梅镇洪金路24号10号楼101室,由于现有厂房因租期将至,企业决定搬迁并增加产品产能,故申请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扩建内容为: 1、从“ (略) 洪梅镇洪金路24号10号楼101室”搬迁至“ (略) 大朗镇公凹一路9号1栋”; 2、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低温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3、增加投资额1700万元; 4、增加占地面积17000m2、建筑面积22175.975m2; 5、增加生产彩盒1500万个/年,减少生产纸箱5500万个/年,取消纸袋、纸垫的加工生产; 6、增加过光油、裱纸等工序及其配套的生产设备; 7、增加员工315人。 现有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年产纸箱6000万个、纸袋2000万个、纸垫3000万个。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20000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9199.975m2),建筑面积25175.975m2,年产彩盒1500万个、纸箱5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印刷、过光油、裱纸、丝印、覆膜、粘盒成型、糊盒、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加强车间管理;DA002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12-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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