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山市源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关于庐山市源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略) (略) 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沿山新区(*)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工业园区562乡道附近庐山万 (略) 内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九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 (略) (略) 工业园区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6°3′38.271″,N28°28′3.981″,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综合楼)、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原辅料、成品仓库)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室等)。项目运营后形成约年产50万吨再生骨料混合料、5万吨再生环保砖及其5万吨水泥制品混合料的建设规模,不生产机制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给料、破碎喷淋用水,堆场降尘用水,车辆清洗用水,道路洒水降尘用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庐山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庐山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鄱阳湖。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主要废气为破碎筛分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堆场粉尘、装卸扬尘、运输车辆扬尘产生的扬尘及筒仓粉尘。破碎、筛分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喷淋除尘后产生的破碎粉尘分别收集后,一起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15米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同时建设封闭生产车间,破碎、筛分、传输等产尘过程均在密闭车间进行,生产车间地面全硬化,减少粉尘产生量;项目生产车间安装喷淋装置,对厂房进行喷雾除尘。项目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均加盖,减少抛洒与泄露,同时,采取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池等措施,抑制道路扬尘。确保排放废气满足《水泥行业大气污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有组织标准限值要求和表3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杂质(木材、塑料、钢筋等)、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包装桶)。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
(略) (略) 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沿山新区(*)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工业园区562乡道附近庐山万 (略) 内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九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 (略) (略) 工业园区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6°3′38.271″,N28°28′3.981″,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综合楼)、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原辅料、成品仓库)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室等)。项目运营后形成约年产50万吨再生骨料混合料、5万吨再生环保砖及其5万吨水泥制品混合料的建设规模,不生产机制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给料、破碎喷淋用水,堆场降尘用水,车辆清洗用水,道路洒水降尘用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庐山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庐山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鄱阳湖。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主要废气为破碎筛分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堆场粉尘、装卸扬尘、运输车辆扬尘产生的扬尘及筒仓粉尘。破碎、筛分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喷淋除尘后产生的破碎粉尘分别收集后,一起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15米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同时建设封闭生产车间,破碎、筛分、传输等产尘过程均在密闭车间进行,生产车间地面全硬化,减少粉尘产生量;项目生产车间安装喷淋装置,对厂房进行喷雾除尘。项目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均加盖,减少抛洒与泄露,同时,采取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池等措施,抑制道路扬尘。确保排放废气满足《水泥行业大气污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有组织标准限值要求和表3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杂质(木材、塑料、钢筋等)、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包装桶)。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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