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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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高硅铝梯度高硅铝合金电子封装新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润江路29号大健康产业园9号厂房

建设单位

泰州铸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铸 (略) 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下属泰州滨江工业园区东联路68号 (略) 内,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轻合金零部件加工、制造、销售。由于泰州铸 (略) 所在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出租方不再与建设单位进行续签,为此建设单位拟投资10319万元在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润江路29号大健康产业园 (略) 新 (略) 9号厂房一层建筑面积约3610平方米,购置三轴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数控精密电火花加工机床、快走丝线切割机床等设备59台/套迁建高硅铝梯度高硅铝合金电子封装新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迁建完成后产能不发生变化,可形成年产高硅铝合金/梯度高硅铝合金材料以及铝合金壳体件、结构件、可伐合金壳体件 9.5 万件(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切割和切片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进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数控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非*烷总烃(其他)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非*烷总烃(其他)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所在标准厂房区现有化粪池收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大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凯发 (略) 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加工中心、平面磨床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等公辅设施,工作时间为白天1班、每班8h工作制,通过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废除尘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出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废除尘袋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其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高硅铝梯度高硅铝合金电子封装新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润江路29号大健康产业园9号厂房

建设单位

泰州铸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铸 (略) 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下属泰州滨江工业园区东联路68号 (略) 内,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轻合金零部件加工、制造、销售。由于泰州铸 (略) 所在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出租方不再与建设单位进行续签,为此建设单位拟投资10319万元在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润江路29号大健康产业园 (略) 新 (略) 9号厂房一层建筑面积约3610平方米,购置三轴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数控精密电火花加工机床、快走丝线切割机床等设备59台/套迁建高硅铝梯度高硅铝合金电子封装新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迁建完成后产能不发生变化,可形成年产高硅铝合金/梯度高硅铝合金材料以及铝合金壳体件、结构件、可伐合金壳体件 9.5 万件(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切割和切片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进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数控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非*烷总烃(其他)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非*烷总烃(其他)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所在标准厂房区现有化粪池收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大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凯发 (略) 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加工中心、平面磨床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等公辅设施,工作时间为白天1班、每班8h工作制,通过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废除尘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出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废除尘袋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其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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