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圣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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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圣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

天津圣 (略)

(略) 武清区曹子里镇花城中路东侧55号

五洲绿源(天津) (略)

天津圣 (略) 为内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涂装。

建设单位拟租赁 (略) (略) 位于曹子里镇曹子里拓展区花城中路55号的标准厂房2座,标号4#、5#,建设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租赁厂房4#(本项目生产车间2)为闲置空厂房,拟购置1条自动涂装线及相关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用于对较大体积塑料工件进行喷涂;

2、租赁厂房5#(本项目生产车间1)原租赁单位为天津益 (略) ,该公司从事汽车零部件涂装(塑料天线盒), (略) 场原因已停产,与之相关的主要污染物为喷涂废气(包括TR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均不再产生。本项目租赁该厂房,并购买天津益 (略) 所有生产及辅助设施、环保设施(“水帘柜+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用于对小型汽车塑料件进行喷涂,车间内平面布局不做改动、不再新增其他生产设备。本车间喷涂产品、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及设备、环保设备等均不发生变化。

1.废气

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一起采用2套“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排气筒DA001、DA002的TRVOC、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小于1000(无量纲)、*酸*酯、*酸*酯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水帘废水和喷淋塔废水,需定期补水并捞漆渣,每半年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车间排口排入所在厂区污水总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曹子里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经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橡胶垫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在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砂纸等,废催化剂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厂家回收,其他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含漆废水、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含稀料废液、废20L铁桶等,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

天津圣 (略)

(略) 武清区曹子里镇花城中路东侧55号

五洲绿源(天津) (略)

天津圣 (略) 为内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涂装。

建设单位拟租赁 (略) (略) 位于曹子里镇曹子里拓展区花城中路55号的标准厂房2座,标号4#、5#,建设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租赁厂房4#(本项目生产车间2)为闲置空厂房,拟购置1条自动涂装线及相关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用于对较大体积塑料工件进行喷涂;

2、租赁厂房5#(本项目生产车间1)原租赁单位为天津益 (略) ,该公司从事汽车零部件涂装(塑料天线盒), (略) 场原因已停产,与之相关的主要污染物为喷涂废气(包括TR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均不再产生。本项目租赁该厂房,并购买天津益 (略) 所有生产及辅助设施、环保设施(“水帘柜+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用于对小型汽车塑料件进行喷涂,车间内平面布局不做改动、不再新增其他生产设备。本车间喷涂产品、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及设备、环保设备等均不发生变化。

1.废气

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一起采用2套“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排气筒DA001、DA002的TRVOC、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小于1000(无量纲)、*酸*酯、*酸*酯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水帘废水和喷淋塔废水,需定期补水并捞漆渣,每半年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车间排口排入所在厂区污水总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曹子里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经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橡胶垫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在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砂纸等,废催化剂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厂家回收,其他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含漆废水、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含稀料废液、废20L铁桶等,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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