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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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

(略) (略) 、 (略) 、 (略) , (略)

国家管网集团 (略)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 (略)

本工程 (略) (略) 境内, (略) 虎林首站, (略) (略) 、 (略) 、 (略) (略) (略) (略) ,止于长春联络压气站,全长795公里,管径1219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输气量100亿立方米/年,气源来自俄罗斯。沿线共设置8座站场和31座截断阀室,其中长春联络压气站为合建站场,其他7座站场为新建。管道采取埋地式敷设,一般埋深不小于1.2米。本工程新建施工便道55.5公里,整修施工便道240.6公里,隧道段产生弃渣2.71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为119.47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46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工程施工活动将占用和破坏部分植被,将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路线,严控施工活动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优化施工组织,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动物惊扰。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相关要求,编制黑土地利用方案等,做好黑土地保护。优先避让野大豆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如确无法避让,施工前采取异地繁殖等保护措施。表土提前剥离回用,施工结束后选取适宜的乡土物种,及时开展施工迹地生态修复。(2)环境风险工程环境风险主要是天然气泄漏及火灾导致的次生环境事故风险。主要保护措施:强化管道本质安全,加强管道设计,定期开展管道检测。增加环境敏感区管段埋深或壁厚,对穿越铁路、公路等管段加套管保护,增强管道防腐,全线采用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站场设置紧急截断设施等。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有关部门联动。(3)地表水:施工会对部分河流产生扰动影响,各类废(污)水、泥浆等若直接排放,将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涉水施工尽量在枯水期,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泥浆池防渗处理,禁止在保护区和河道范围内加油、清洗机械,漏油及时清理处置。清管试压废水尽量重复使用,不能回用的洒水降尘或在主管部门许可地点排放。有人值守站场设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场绿化或外运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4)地下水施工活动将会改变部分管段的地下水径流方向和排泄条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发生渗漏,可能污染地下水。主要保护措施:在地下水埋深较浅的管段,在管道上、下部填充砂砾,最大限度减少对地下水径流通道的扰动。施工期及时清理废物,做好防渗,避免废辅料、油料经淋滤污染地下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区做好分区防渗。5)其它:工程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主要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不能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在可行情况下经燃烧后放空,开展长输油气管道温室气体排放与控制相关专题研究。废弃泥浆回收后交有能力单位进行处置,隧道弃渣、废钻屑、施工废料、清管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等固体废物实施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23〕651号文件核准项目。

010-*

2

(略) 年产80万吨煤制烯烃

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新疆化 (略) (略)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依托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空分、气化、变换、低温*醇洗、硫回收、*醇合成、*醇制烯烃、聚*烯、聚*烯和电解水装置等10套生产装置;

储运工程包括6座圆形封闭煤仓、30座储罐及8套装卸装置等;公用工程包括1台余热饱和汽轮发电机组等;环保工程包括2套废气焚烧装置和1座综合污水处理场等;依托工程包括园区供水工程、园区渣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为聚烯烃。项目总投资191.1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20亿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7.9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气化装置磨煤干燥废气、减压输送排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捞渣机放空气、真空闪蒸分离废气直接排放;低温*醇洗尾气经水洗塔处理;硫回收的工艺酸性气采用“富氧两级克劳斯+加氢还原吸收+尾气焚烧+碱洗”工艺回收硫磺;*醇制烯烃装置再生废气经“三级旋风分离+余热回收热量+CO锅炉燃烧+静电除尘”处理;烯烃分离进料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聚*烯、聚*烯装置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汽提塔、精制床再生、脱气仓产生的有机气体及聚*烯装置生产流变牌号产品时的掺混仓、淘析器、挤压干燥器产生的含尘有机废气,送蓄热式氧化炉(RTO)处理;聚*烯装置密封罐放空气经油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原料煤筒仓、磨前煤仓、添加剂料仓、粉煤仓、转运站内落煤点、硫磺包装仓库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醇中间罐设置油气回收系统,收集的呼吸气经冷凝回收和水洗处理。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闭措施,收集的废气采用“一级喷淋洗涤+生物处理+除湿器+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本工程含烃工艺废气优先送燃料气管网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燃烧处理;全面推行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2)废水: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装置分为*醇污水处理装装置和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醇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预处理+一级软化+两级A/O+二沉池+二级软化+V型滤池”处理工艺,出水送污水回用装置。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隔油+气浮+A/O+MBR”处理工艺,出水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污水回用装置分为清净废水回用系列和*醇污水回用系列。清净废水回用系列处理工艺为“高密度沉淀池+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高效反渗透”;*醇污水回用系列处理工艺为“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高效反渗透”。反渗透产水送循环水站回用,高浓盐水送蒸发结晶装置。蒸发结晶及分盐装置分为氯化钠结晶、硫酸钠蒸发结晶2个单元,均采用“精密预处理+膜分离浓缩+MVR降膜蒸发+分步结晶”的工艺制取氯化钠和硫酸钠,2个结晶单元母液均送至杂盐干化单元处理。(3)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控体系。(4)固体废物:气化炉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或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往固废处置场填埋。废催化剂、结晶杂盐、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在设计和建设中采取紧急事故泄压排放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分散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等预防和应急设备设施。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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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略)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

煤制烯烃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陕西中环 (略)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依托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空分、气化、变换、低温*醇洗、硫回收、*醇合成、*醇制烯烃、烯烃分离、蒸汽裂解、1-*烯、聚*烯、聚*烯和电解水装置等13套生产装置;

储运工程包括6座圆形封闭煤仓、36座储罐及8套装卸装置等;公用工程包括2台(1开1备)380吨/小时高温高压煤粉锅炉等;环保工程包括1套废气焚烧装置和1座综合污水处理场等;依托工程包括园区供水工程、园区渣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为聚烯烃。项目总投资208.5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67亿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8.0%。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动力站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和“SCR脱硝+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布袋除尘”治理措施;气化装置磨煤干燥工段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变换装置蒸汽过热炉和SCU装置裂解炉采用超低氮燃烧器;净化装置低温*醇洗尾气经水洗塔处理;低温*醇洗酸性气送硫回收装置采用三级克劳斯+焚烧工艺处理后尾气送动力站锅炉脱硫系统;*醇制烯烃装置催化剂再生采用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四级旋风分离+干式除尘”处理;开工加热炉采用清洁燃料并采用超低氮燃烧器;烯烃分离装置*炔加氢反应器再生气废气直接排放;SCU装置裂解炉清焦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聚*烯装置和聚*烯装置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经RTO燃烧处理。原煤仓及转运、灰仓、渣仓、石灰仓和硫磺包装产生的颗粒物、气化装置原煤料仓和预干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醇储罐产生的废气经水洗塔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塔(一级喷淋洗涤塔+除湿器+生物处理+两级活性炭)处理。本工程含烃工艺废气优先送燃料气管网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燃烧处理;全面推行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2)废水: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装置分为*醇污水处理装置和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醇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预处理+两级A/O+二沉池+高密澄清池+V型滤池”工艺处理后送回用水系统。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隔油+调节均质池+A/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循环水补水。回用水装置采用“调节+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高效反渗透”工艺,反渗透浓水送蒸发结晶装置,产水送循环系统作为补充水。蒸发结晶装置采用“预处理+膜分离浓缩+多效蒸发+分步结晶”工艺,副产无水硫酸钠和氯化钠外售,杂盐暂按危险废物管理。(3)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控体系。(4)固体废物:气化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或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往固废处置场填埋。废催化剂、结晶杂盐、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在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及连锁保护、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系统等方面采取风险防控措施。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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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

(略) (略) 、 (略) 、 (略) , (略)

国家管网集团 (略)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 (略)

本工程 (略) (略) 境内, (略) 虎林首站, (略) (略) 、 (略) 、 (略) (略) (略) (略) ,止于长春联络压气站,全长795公里,管径1219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输气量100亿立方米/年,气源来自俄罗斯。沿线共设置8座站场和31座截断阀室,其中长春联络压气站为合建站场,其他7座站场为新建。管道采取埋地式敷设,一般埋深不小于1.2米。本工程新建施工便道55.5公里,整修施工便道240.6公里,隧道段产生弃渣2.71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为119.47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46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工程施工活动将占用和破坏部分植被,将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路线,严控施工活动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优化施工组织,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动物惊扰。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相关要求,编制黑土地利用方案等,做好黑土地保护。优先避让野大豆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如确无法避让,施工前采取异地繁殖等保护措施。表土提前剥离回用,施工结束后选取适宜的乡土物种,及时开展施工迹地生态修复。(2)环境风险工程环境风险主要是天然气泄漏及火灾导致的次生环境事故风险。主要保护措施:强化管道本质安全,加强管道设计,定期开展管道检测。增加环境敏感区管段埋深或壁厚,对穿越铁路、公路等管段加套管保护,增强管道防腐,全线采用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站场设置紧急截断设施等。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有关部门联动。(3)地表水:施工会对部分河流产生扰动影响,各类废(污)水、泥浆等若直接排放,将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涉水施工尽量在枯水期,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泥浆池防渗处理,禁止在保护区和河道范围内加油、清洗机械,漏油及时清理处置。清管试压废水尽量重复使用,不能回用的洒水降尘或在主管部门许可地点排放。有人值守站场设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场绿化或外运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4)地下水施工活动将会改变部分管段的地下水径流方向和排泄条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发生渗漏,可能污染地下水。主要保护措施:在地下水埋深较浅的管段,在管道上、下部填充砂砾,最大限度减少对地下水径流通道的扰动。施工期及时清理废物,做好防渗,避免废辅料、油料经淋滤污染地下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区做好分区防渗。5)其它:工程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主要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不能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在可行情况下经燃烧后放空,开展长输油气管道温室气体排放与控制相关专题研究。废弃泥浆回收后交有能力单位进行处置,隧道弃渣、废钻屑、施工废料、清管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等固体废物实施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23〕651号文件核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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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年产80万吨煤制烯烃

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新疆化 (略) (略)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依托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空分、气化、变换、低温*醇洗、硫回收、*醇合成、*醇制烯烃、聚*烯、聚*烯和电解水装置等10套生产装置;

储运工程包括6座圆形封闭煤仓、30座储罐及8套装卸装置等;公用工程包括1台余热饱和汽轮发电机组等;环保工程包括2套废气焚烧装置和1座综合污水处理场等;依托工程包括园区供水工程、园区渣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为聚烯烃。项目总投资191.1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20亿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7.9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气化装置磨煤干燥废气、减压输送排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捞渣机放空气、真空闪蒸分离废气直接排放;低温*醇洗尾气经水洗塔处理;硫回收的工艺酸性气采用“富氧两级克劳斯+加氢还原吸收+尾气焚烧+碱洗”工艺回收硫磺;*醇制烯烃装置再生废气经“三级旋风分离+余热回收热量+CO锅炉燃烧+静电除尘”处理;烯烃分离进料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聚*烯、聚*烯装置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汽提塔、精制床再生、脱气仓产生的有机气体及聚*烯装置生产流变牌号产品时的掺混仓、淘析器、挤压干燥器产生的含尘有机废气,送蓄热式氧化炉(RTO)处理;聚*烯装置密封罐放空气经油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原料煤筒仓、磨前煤仓、添加剂料仓、粉煤仓、转运站内落煤点、硫磺包装仓库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醇中间罐设置油气回收系统,收集的呼吸气经冷凝回收和水洗处理。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闭措施,收集的废气采用“一级喷淋洗涤+生物处理+除湿器+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本工程含烃工艺废气优先送燃料气管网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燃烧处理;全面推行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2)废水: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装置分为*醇污水处理装装置和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醇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预处理+一级软化+两级A/O+二沉池+二级软化+V型滤池”处理工艺,出水送污水回用装置。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隔油+气浮+A/O+MBR”处理工艺,出水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污水回用装置分为清净废水回用系列和*醇污水回用系列。清净废水回用系列处理工艺为“高密度沉淀池+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高效反渗透”;*醇污水回用系列处理工艺为“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高效反渗透”。反渗透产水送循环水站回用,高浓盐水送蒸发结晶装置。蒸发结晶及分盐装置分为氯化钠结晶、硫酸钠蒸发结晶2个单元,均采用“精密预处理+膜分离浓缩+MVR降膜蒸发+分步结晶”的工艺制取氯化钠和硫酸钠,2个结晶单元母液均送至杂盐干化单元处理。(3)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控体系。(4)固体废物:气化炉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或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往固废处置场填埋。废催化剂、结晶杂盐、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在设计和建设中采取紧急事故泄压排放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分散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等预防和应急设备设施。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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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

煤制烯烃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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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环 (略)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依托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空分、气化、变换、低温*醇洗、硫回收、*醇合成、*醇制烯烃、烯烃分离、蒸汽裂解、1-*烯、聚*烯、聚*烯和电解水装置等13套生产装置;

储运工程包括6座圆形封闭煤仓、36座储罐及8套装卸装置等;公用工程包括2台(1开1备)380吨/小时高温高压煤粉锅炉等;环保工程包括1套废气焚烧装置和1座综合污水处理场等;依托工程包括园区供水工程、园区渣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为聚烯烃。项目总投资208.5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67亿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8.0%。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动力站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和“SCR脱硝+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布袋除尘”治理措施;气化装置磨煤干燥工段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变换装置蒸汽过热炉和SCU装置裂解炉采用超低氮燃烧器;净化装置低温*醇洗尾气经水洗塔处理;低温*醇洗酸性气送硫回收装置采用三级克劳斯+焚烧工艺处理后尾气送动力站锅炉脱硫系统;*醇制烯烃装置催化剂再生采用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四级旋风分离+干式除尘”处理;开工加热炉采用清洁燃料并采用超低氮燃烧器;烯烃分离装置*炔加氢反应器再生气废气直接排放;SCU装置裂解炉清焦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聚*烯装置和聚*烯装置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经RTO燃烧处理。原煤仓及转运、灰仓、渣仓、石灰仓和硫磺包装产生的颗粒物、气化装置原煤料仓和预干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并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醇储罐产生的废气经水洗塔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塔(一级喷淋洗涤塔+除湿器+生物处理+两级活性炭)处理。本工程含烃工艺废气优先送燃料气管网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燃烧处理;全面推行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2)废水: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装置分为*醇污水处理装置和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醇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预处理+两级A/O+二沉池+高密澄清池+V型滤池”工艺处理后送回用水系统。烯烃污水处理装置采用“隔油+调节均质池+A/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循环水补水。回用水装置采用“调节+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高效反渗透”工艺,反渗透浓水送蒸发结晶装置,产水送循环系统作为补充水。蒸发结晶装置采用“预处理+膜分离浓缩+多效蒸发+分步结晶”工艺,副产无水硫酸钠和氯化钠外售,杂盐暂按危险废物管理。(3)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控体系。(4)固体废物:气化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或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往固废处置场填埋。废催化剂、结晶杂盐、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在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及连锁保护、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系统等方面采取风险防控措施。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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