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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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太 (略) 年产20万吨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略) 阳曲县大盂产业新城核心

太 (略)

山西清泽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规模为7万吨电子铜箔,产品方案为锂电铜箔(35000t/a)及电子电路铜箔(35000t/a)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铜杆制造工序废气、溶铜及生箔制造工序废气、表面处理工序废气及热水锅炉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等,都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熔铜炉和保温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安装SCR脱硝装置,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竖式熔化炉投料废气采用“伞形集气罩+U型冷却器+高效低阻长袋低压布袋除尘器”的方式进行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1#、2#、3#车间废气经配套相应的酸雾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各环保装置配套的(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铬酸雾的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有关要求。3台2.8MW和1台1.05MW燃气热水锅炉均采取配备低氮燃烧器并采用FGR烟气循环技术,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SO2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NOx排放浓度30mg/m3的限值要求。

(二)切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装置产生的废水、锅炉产生的定期排水,制液工序产生的废水,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酸性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试验工序产生的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其中,纯水装置产生的废水、锅炉产生的定期排水,制液工序产生的废水,酸性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试验工序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经各自的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含铜废水处理站、含锌镍废水处理站、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镍、六价铬、总铬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部分回用于各自水洗工序,剩余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应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排放限值,全盐量≦1000mg/L的有关要求,与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出水一同排入大盂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太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水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露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设置3眼跟踪监测井(项目西北侧、项目水处理间东南侧和大厂区东南侧),制定并落实好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高噪设备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器等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临时贮存要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在开展源头控制和过程防控的基础上,布设2处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项目场地南侧耕地),定期监控土壤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及时掌握项目周边土壤污染变化情况,科学评估项目运行对土壤环境影响。

按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太 (略) 年产20万吨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略) 阳曲县大盂产业新城核心

太 (略)

山西清泽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规模为7万吨电子铜箔,产品方案为锂电铜箔(35000t/a)及电子电路铜箔(35000t/a)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铜杆制造工序废气、溶铜及生箔制造工序废气、表面处理工序废气及热水锅炉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等,都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熔铜炉和保温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安装SCR脱硝装置,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竖式熔化炉投料废气采用“伞形集气罩+U型冷却器+高效低阻长袋低压布袋除尘器”的方式进行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1#、2#、3#车间废气经配套相应的酸雾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各环保装置配套的(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铬酸雾的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有关要求。3台2.8MW和1台1.05MW燃气热水锅炉均采取配备低氮燃烧器并采用FGR烟气循环技术,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SO2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NOx排放浓度30mg/m3的限值要求。

(二)切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装置产生的废水、锅炉产生的定期排水,制液工序产生的废水,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酸性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试验工序产生的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其中,纯水装置产生的废水、锅炉产生的定期排水,制液工序产生的废水,酸性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试验工序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经各自的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含铜废水处理站、含锌镍废水处理站、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镍、六价铬、总铬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部分回用于各自水洗工序,剩余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应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排放限值,全盐量≦1000mg/L的有关要求,与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出水一同排入大盂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太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水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露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设置3眼跟踪监测井(项目西北侧、项目水处理间东南侧和大厂区东南侧),制定并落实好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高噪设备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器等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临时贮存要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在开展源头控制和过程防控的基础上,布设2处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项目场地南侧耕地),定期监控土壤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及时掌握项目周边土壤污染变化情况,科学评估项目运行对土壤环境影响。

按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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