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批意见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批意见
厦门火炬同翔高 (略) :
你单位(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1号5#综合楼第八层801,法定代表人:郭晓平)于2023年11月27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项目中央代码:2204-*-04-01-*)。市水资源与河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政道路工程, (略) 同翔高新区同安片区东侧,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规划新兜路,终点与在建同禾大道地面层平交,路线全长2.946 公里。主要涉河建设项目包括:
(一)桥梁工程
1.汀溪总干渠1#桥:桥梁位于规划汀溪总干渠桩号K0+913-K0+971 处,顺水流方向布置,渠道内设置1 排(共9个)桥墩,桥墩直径1.0m。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桥下段规划渠道,建设标准以《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为准。
2.汀溪总干渠2#桥:桥梁位于规划汀溪总干渠桩号K2+832-K2+884 处,现状汀溪总干渠右岸。桥梁顺规划渠道水流方向布置,渠道内设置1 排(共9个)桥墩,桥墩直径1.0m。工程施工时同步对现状汀溪总干渠按规划渠道走向进行改道,建设标准以《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为准。
(二)涵洞工程
项目沿线设置3 座箱涵、2座过路涵,分别为:
1.道路桩号K0+720 处,设置1-3m*2.5m 三忠溪东支流箱涵。
2.道路桩号K0+939 处,设置1-5m*3.5m现状汀溪总干渠箱涵。
3.道路桩号K2+731 处,设置2-5*3.5现状北洋溪箱涵。
4.道路桩号K0+000 处,设置1-φ1.5m 跨越现状排水沟过路涵。
5.道路桩号K0+436 处,设置1-φ2.0m跨越现状汀溪总干渠八支渠过路涵。
(三)雨水工程
项目新建4处涉河雨水排口,用于排放道路及道路两侧的雨水,分别为:
1.雨水管出口(Y1)位于道路桩号K0+944处,排入现状汀溪总干渠, 干渠调整后该排口废除。
2.雨水管出口(Y1’)位于道路桩号K0+890处,排入规划汀溪总干渠,干渠调整前暂不启用。
3.雨水管出口(Y2)位于道路桩号K2+309处,排入汀溪总干渠。
4.雨水管出口(Y3’)位于道路桩号K2+904处,排入规划北洋溪支流,溪流调整前暂不启用。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结论及消除、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单位根据结论及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涉河工程施工应避开主汛期,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避免造成河道的多次破坏。
(二)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备查,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工程开工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工告知;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废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及时覆土、平整、复绿临时堆放场所,尽可能降低施工对河道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工程竣工后,你 (略)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河、堤、护岸移交河道管理单位。河、堤、护岸移交未完成,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略) 水利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火炬同翔高 (略) :
你单位(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1号5#综合楼第八层801,法定代表人:郭晓平)于2023年11月27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项目中央代码:2204-*-04-01-*)。市水资源与河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政道路工程, (略) 同翔高新区同安片区东侧,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规划新兜路,终点与在建同禾大道地面层平交,路线全长2.946 公里。主要涉河建设项目包括:
(一)桥梁工程
1.汀溪总干渠1#桥:桥梁位于规划汀溪总干渠桩号K0+913-K0+971 处,顺水流方向布置,渠道内设置1 排(共9个)桥墩,桥墩直径1.0m。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桥下段规划渠道,建设标准以《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为准。
2.汀溪总干渠2#桥:桥梁位于规划汀溪总干渠桩号K2+832-K2+884 处,现状汀溪总干渠右岸。桥梁顺规划渠道水流方向布置,渠道内设置1 排(共9个)桥墩,桥墩直径1.0m。工程施工时同步对现状汀溪总干渠按规划渠道走向进行改道,建设标准以《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曦禾路(新兜路-同禾大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为准。
(二)涵洞工程
项目沿线设置3 座箱涵、2座过路涵,分别为:
1.道路桩号K0+720 处,设置1-3m*2.5m 三忠溪东支流箱涵。
2.道路桩号K0+939 处,设置1-5m*3.5m现状汀溪总干渠箱涵。
3.道路桩号K2+731 处,设置2-5*3.5现状北洋溪箱涵。
4.道路桩号K0+000 处,设置1-φ1.5m 跨越现状排水沟过路涵。
5.道路桩号K0+436 处,设置1-φ2.0m跨越现状汀溪总干渠八支渠过路涵。
(三)雨水工程
项目新建4处涉河雨水排口,用于排放道路及道路两侧的雨水,分别为:
1.雨水管出口(Y1)位于道路桩号K0+944处,排入现状汀溪总干渠, 干渠调整后该排口废除。
2.雨水管出口(Y1’)位于道路桩号K0+890处,排入规划汀溪总干渠,干渠调整前暂不启用。
3.雨水管出口(Y2)位于道路桩号K2+309处,排入汀溪总干渠。
4.雨水管出口(Y3’)位于道路桩号K2+904处,排入规划北洋溪支流,溪流调整前暂不启用。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结论及消除、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单位根据结论及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涉河工程施工应避开主汛期,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避免造成河道的多次破坏。
(二)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备查,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工程开工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工告知;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废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及时覆土、平整、复绿临时堆放场所,尽可能降低施工对河道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工程竣工后,你 (略)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河、堤、护岸移交河道管理单位。河、堤、护岸移交未完成,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略) 水利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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