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董家口港区12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12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12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港区董家口嘴作业区,董家口港区西防坡堤二期根部,利用西防波堤二期工程现有直立式岸壁改造建设2个12万吨级油品泊位,自西向东命名为3#、4#油品泊位,3#泊位建设装卸一区及配套设施,4#泊位建设装卸二区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辅建区,辅建区内设置码头控制楼和油气回收装置。码头平台面积22012m2,港池用海面积*m2,泊位疏浚量11.523万m3。 码头工程:码头占用港口岸线690m,采用顺岸连片式布置。3#泊位设置装卸一区,安装3台12″液压驱动输油臂用于原油和燃料油的装卸船作业;设置1台装卸效率为6000m3/h的14″液压驱动输气臂,用于对原油和燃料油等装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4#泊位设置装卸二区,安装3台12″液压驱动输油臂用于原油、燃料油的装卸船作业;安装1台8″液压驱动装卸臂用于航空煤油装卸船作业;设置1台装卸效率为6000m3/h的14″液压驱动输气臂,用于对原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等装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 管线工程:3#、4#泊位各设置2根DN700原油管线和2根DN700燃料油管线,连接至已建管廊架现有DN700输油管线;4#泊位设置1根DN250航空煤油管线;3#和4#泊位之间设置1根DN700联通管线。上述DN700管线总长约800m,DN250管线总长300m。 码头近期装卸货种为原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设计通过能力995万t/a,设计吞吐量990万t/a;远期在近期装卸货种基础上增加稀释沥青、船舶燃供、成品油(汽油、柴油)。本次仅对近期内容进行评价,其中航空煤油的输送及储存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483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22.89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冲洗水经集污池收集后送国际油港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至董家口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通过自身配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由船舶方自行联系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工程码头作业区不设置机修车间,作业区不产生机修油污水。移动机械不在工程范围内冲洗;码头不进行冲洗,仅进行必要的喷洒抑尘。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油品装船废气经深度冷凝油气回收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油漆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国际油港罐区已建的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人员生活垃圾由船舶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码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施工海域的悬浮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等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直接向海域排放。须采取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港池疏浚等尽量避开周边海域生物的繁育期等敏感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委托专业部门对生态补偿效果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补偿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海水水质监测,委托有海洋监测资质的单位对周围海域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将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向我局报送,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强度、施工方式及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建立本 (略) 及工程周边企业的应急体系联动,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要求配备充足的围油栏、收油机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 (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12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港区董家口嘴作业区,董家口港区西防坡堤二期根部,利用西防波堤二期工程现有直立式岸壁改造建设2个12万吨级油品泊位,自西向东命名为3#、4#油品泊位,3#泊位建设装卸一区及配套设施,4#泊位建设装卸二区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辅建区,辅建区内设置码头控制楼和油气回收装置。码头平台面积22012m2,港池用海面积*m2,泊位疏浚量11.523万m3。 码头工程:码头占用港口岸线690m,采用顺岸连片式布置。3#泊位设置装卸一区,安装3台12″液压驱动输油臂用于原油和燃料油的装卸船作业;设置1台装卸效率为6000m3/h的14″液压驱动输气臂,用于对原油和燃料油等装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4#泊位设置装卸二区,安装3台12″液压驱动输油臂用于原油、燃料油的装卸船作业;安装1台8″液压驱动装卸臂用于航空煤油装卸船作业;设置1台装卸效率为6000m3/h的14″液压驱动输气臂,用于对原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等装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 管线工程:3#、4#泊位各设置2根DN700原油管线和2根DN700燃料油管线,连接至已建管廊架现有DN700输油管线;4#泊位设置1根DN250航空煤油管线;3#和4#泊位之间设置1根DN700联通管线。上述DN700管线总长约800m,DN250管线总长300m。 码头近期装卸货种为原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设计通过能力995万t/a,设计吞吐量990万t/a;远期在近期装卸货种基础上增加稀释沥青、船舶燃供、成品油(汽油、柴油)。本次仅对近期内容进行评价,其中航空煤油的输送及储存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483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22.89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冲洗水经集污池收集后送国际油港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至董家口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通过自身配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由船舶方自行联系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工程码头作业区不设置机修车间,作业区不产生机修油污水。移动机械不在工程范围内冲洗;码头不进行冲洗,仅进行必要的喷洒抑尘。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油品装船废气经深度冷凝油气回收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油漆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国际油港罐区已建的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人员生活垃圾由船舶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码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施工海域的悬浮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等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直接向海域排放。须采取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港池疏浚等尽量避开周边海域生物的繁育期等敏感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委托专业部门对生态补偿效果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补偿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海水水质监测,委托有海洋监测资质的单位对周围海域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将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向我局报送,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强度、施工方式及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建立本 (略) 及工程周边企业的应急体系联动,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要求配备充足的围油栏、收油机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 (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