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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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1227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成都瑞派 (略) (略) 牡 (略) 项目

(略) 锦江区牡丹街193号-1层

成都瑞派 (略) (略)

四川绿度 (略)

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89㎡, (略) 区内拟增设1间手术室,用以对宠物猫、犬等动物开展三腔手术治疗。本项 (略) 医疗服务项目为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规疫苗接种、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动物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不涉及宠物美容、宠物托管服务(寄养)等。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手术接待能力为2只宠物/日,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10只/日,最大门诊流量12只/日,最大手术台数2台/日。

08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 20日-2023年12月26日(五个工作日),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1227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成都瑞派 (略) (略) 牡 (略) 项目

(略) 锦江区牡丹街193号-1层

成都瑞派 (略) (略)

四川绿度 (略)

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89㎡, (略) 区内拟增设1间手术室,用以对宠物猫、犬等动物开展三腔手术治疗。本项 (略) 医疗服务项目为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规疫苗接种、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动物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不涉及宠物美容、宠物托管服务(寄养)等。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手术接待能力为2只宠物/日,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10只/日,最大门诊流量12只/日,最大手术台数2台/日。

08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 20日-2023年12月26日(五个工作日),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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