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东 (略) 整体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东 (略) 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规划道路东海路南延长线
东侧,兴铜路西延长线南侧交汇路口
建设单位: (略) 东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设置床位250张。项目占地面积约13215.92m2,建筑面积16878.82m2。项目设置科室包括: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康复病区、隔离观察病区、工娱疗室、康复训练室、职业技能训练、磁疗室、生物反馈治疗室、集体教育室、康复社区手工艺术展示室、中医科、预防保健室、会议室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节池开挖过程产生的粉尘和装修废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适时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和场地。 ③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采用帆布遮盖的车辆进行运输,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土工布遮盖措施。 ④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施工场地及进出口定期清扫。 ⑤使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减少装修废气排放。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异味、消毒异味、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异味、食堂油烟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食堂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楼顶1.5米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医疗废物采用密闭专用医疗废物垃圾袋及垃圾桶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楼道加强开窗通风。 污水处理站四周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中Ⅰ型标准限值。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人员入厕利用原项目现有卫生间,项目区内无生活废水产生; ②项目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设排放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检验科清洗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清洁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检验科清洗废水经收集桶收集进行酸碱中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项目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洗衣房废水及清洁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以P计)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减轻施工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③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居民休息。 ⑤施工单位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⑥项目施工期应选择白天施工,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东北侧的石羊社区,减轻对其影响。 ⑦施工方应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水泵的运 (略) 人群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加装减振措施。 运营期项目区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 ②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内统一收集,先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③废弃土石方在施工现场内统一收集,委托 (略) 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污及餐厨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食堂隔油池油污及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③检验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第 380 号)和《 (略)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 63 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东 (略) 整体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东 (略) 整体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东 (略) 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规划道路东海路南延长线
东侧,兴铜路西延长线南侧交汇路口
建设单位: (略) 东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设置床位250张。项目占地面积约13215.92m2,建筑面积16878.82m2。项目设置科室包括: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康复病区、隔离观察病区、工娱疗室、康复训练室、职业技能训练、磁疗室、生物反馈治疗室、集体教育室、康复社区手工艺术展示室、中医科、预防保健室、会议室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节池开挖过程产生的粉尘和装修废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适时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和场地。 ③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采用帆布遮盖的车辆进行运输,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土工布遮盖措施。 ④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施工场地及进出口定期清扫。 ⑤使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减少装修废气排放。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异味、消毒异味、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异味、食堂油烟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食堂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楼顶1.5米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医疗废物采用密闭专用医疗废物垃圾袋及垃圾桶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楼道加强开窗通风。 污水处理站四周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中Ⅰ型标准限值。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人员入厕利用原项目现有卫生间,项目区内无生活废水产生; ②项目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设排放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检验科清洗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清洁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检验科清洗废水经收集桶收集进行酸碱中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项目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洗衣房废水及清洁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再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以P计)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减轻施工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③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居民休息。 ⑤施工单位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⑥项目施工期应选择白天施工,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东北侧的石羊社区,减轻对其影响。 ⑦施工方应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水泵的运 (略) 人群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加装减振措施。 运营期项目区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 ②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内统一收集,先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③废弃土石方在施工现场内统一收集,委托 (略) 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污及餐厨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食堂隔油池油污及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③检验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第 380 号)和《 (略)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 63 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东 (略) 整体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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