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和龙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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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和龙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延边州生态 (略) 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延边州生态 (略) 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延边州生态 (略) 分局联系(地址: (略) 颖文街3号,邮编:*,电话:0433-*,电子邮箱:*@*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边州生态 (略) 分 (略) 、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选派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围绕权利配置信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等几大方面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服务群众为原则,积极有效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将相关办公室联系方式一并公开,更好地让群众咨询及了解相关事项。2023年我局在民生处理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11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处理情况24条;污染防治信息10条;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信息15条;综合政务3条;公开行政许可90条、处理决定30项;行政处罚5项、处理决定5项。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完善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平台,集中发布本部门公开信息。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信息发布审核,凡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审查。定期检索公开目录中公开信息的标题、内容、排版等,保障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与培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到常态化自查自纠,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针对性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等不足;主动公开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总结经验,了解掌握公开内容,加大各科室之间的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措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延边州生态 (略) 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延边州生态 (略) 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延边州生态 (略) 分局联系(地址: (略) 颖文街3号,邮编:*,电话:0433-*,电子邮箱:*@*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边州生态 (略) 分 (略) 、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选派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围绕权利配置信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等几大方面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服务群众为原则,积极有效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将相关办公室联系方式一并公开,更好地让群众咨询及了解相关事项。2023年我局在民生处理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11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处理情况24条;污染防治信息10条;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信息15条;综合政务3条;公开行政许可90条、处理决定30项;行政处罚5项、处理决定5项。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完善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平台,集中发布本部门公开信息。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信息发布审核,凡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审查。定期检索公开目录中公开信息的标题、内容、排版等,保障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与培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到常态化自查自纠,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针对性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等不足;主动公开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总结经验,了解掌握公开内容,加大各科室之间的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措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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