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强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荆门市强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略) (略) (老厂区)地块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麻城集中工业园区兴业园18号,公司东临楚岭大道,南侧为华 (略) ,西与 (略) (略) (略) 相邻,北侧为湖北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15′8.21″,北纬30°57′3.53″,公司用地面积18861.95m2。地块2011年9月 (略) (略) ,主要生产三氯化磷及有机颜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略) 生态环境局掇刀分局下达《 (略) 级优先监管地块管控工作的通知》,20 (略) 17个注销撤销排污许可(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处于暂不开发利用状态, (略) 级优先监管地块清单,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 (略) (略) (老厂区)地块位于清单中,按要求应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调查地块的土地使 (略) (略) 委托湖北 (略) 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湖北 (略) 立即成立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规定,严格按照调查工作程序,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邻近地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进行了第一阶段地块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污染识别情况: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3年12月1日启动,至2023年12月6日结束。

第一阶段调查表明2011年9月至今,地块 (略) (略) 用地,2011年12月~2022年3月生产三氯化磷,2015年8月~2016年12月生产有机颜料。 (略) (略) 已关停,生产设备及管线部分拆除,成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均已清空,建筑物尚未拆除,现场无化学品和刺激性气体味道,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调查地块历史上无环境事故。调查地块外南侧为华 (略) ,西与 (略) (略) (略) 相邻,北侧为湖北 (略)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知,周边四家企业目前均为存续状态,无行政处罚信息。目前 (略) 已搬迁至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该公司位于本地块周边的厂房已关停。

第一阶段识别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类仓库、颜料生产车间、事故应急池、烘干车间、拼混车间、液氯仓库、三氯化磷生产车间、三氯化磷罐区、融磷池、机修房、锅炉房、*类仓库、污水处理站、罐区、危废暂存间。潜在污染物为pH、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酸*酯、氯离子、二*基*酰胺、*醇、铜、铬、汞、砷、铅、苯并咪唑酮(有机颜料)、磷、PCl3和石油烃等。周边企业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和地表水漫流途径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略) 特征污染物主要为Cl2、HCl、VOCs; (略) (略) 特征污染物为VOCS和石油烃。

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第二阶段为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初步采样工作于2023年12月7日~8日开展。根据地块历史情况进行布点,采用专业判断的布点方式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外西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共9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内8个土壤监测点4个为表层样,4个为柱状样,地块外对照点为表层样。表层样采集0~0.5m表层样品;柱状样分三层,采样深度0~0.5m,0.5~2m,2~4m。地块外对照点数据直接引用《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中T2监测结果,不再开展现场采样分析。现场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18组(每个表层样1组,每个柱状样3组。含2组平行样)。监测土壤指标为45项和特征因子pH、氯离子、总磷和石油烃,共计49项。

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4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5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测试指标包括水位、色度、臭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全盐量、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总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总磷、*醇和苯胺类,共计23项。

实际土壤、地下水样品与方案相同,分析因子与方案相同。

评价标准:

本地块为工业用地,本次土壤评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值。

监测结果分析:

本次初步采样分析,地块内18个土壤样品pH为6.54-8.29,分析45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本次监测S6*类仓库前土壤中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氯离子含量在74.43~194.5mg/kg,总磷含量为453~796mg/kg。

监测结果表明5组地下水样品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总氰化物、氟化物等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报告综合结论:

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老厂区)

联系人:杨德成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苏峰林 联系电话:*

, (略) ,荆门

(略) (略) (老厂区)地块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麻城集中工业园区兴业园18号,公司东临楚岭大道,南侧为华 (略) ,西与 (略) (略) (略) 相邻,北侧为湖北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15′8.21″,北纬30°57′3.53″,公司用地面积18861.95m2。地块2011年9月 (略) (略) ,主要生产三氯化磷及有机颜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略) 生态环境局掇刀分局下达《 (略) 级优先监管地块管控工作的通知》,20 (略) 17个注销撤销排污许可(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处于暂不开发利用状态, (略) 级优先监管地块清单,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 (略) (略) (老厂区)地块位于清单中,按要求应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调查地块的土地使 (略) (略) 委托湖北 (略) 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湖北 (略) 立即成立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规定,严格按照调查工作程序,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邻近地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进行了第一阶段地块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污染识别情况: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3年12月1日启动,至2023年12月6日结束。

第一阶段调查表明2011年9月至今,地块 (略) (略) 用地,2011年12月~2022年3月生产三氯化磷,2015年8月~2016年12月生产有机颜料。 (略) (略) 已关停,生产设备及管线部分拆除,成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均已清空,建筑物尚未拆除,现场无化学品和刺激性气体味道,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调查地块历史上无环境事故。调查地块外南侧为华 (略) ,西与 (略) (略) (略) 相邻,北侧为湖北 (略)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知,周边四家企业目前均为存续状态,无行政处罚信息。目前 (略) 已搬迁至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该公司位于本地块周边的厂房已关停。

第一阶段识别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类仓库、颜料生产车间、事故应急池、烘干车间、拼混车间、液氯仓库、三氯化磷生产车间、三氯化磷罐区、融磷池、机修房、锅炉房、*类仓库、污水处理站、罐区、危废暂存间。潜在污染物为pH、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酸*酯、氯离子、二*基*酰胺、*醇、铜、铬、汞、砷、铅、苯并咪唑酮(有机颜料)、磷、PCl3和石油烃等。周边企业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和地表水漫流途径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略) 特征污染物主要为Cl2、HCl、VOCs; (略) (略) 特征污染物为VOCS和石油烃。

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第二阶段为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初步采样工作于2023年12月7日~8日开展。根据地块历史情况进行布点,采用专业判断的布点方式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外西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共9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内8个土壤监测点4个为表层样,4个为柱状样,地块外对照点为表层样。表层样采集0~0.5m表层样品;柱状样分三层,采样深度0~0.5m,0.5~2m,2~4m。地块外对照点数据直接引用《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中T2监测结果,不再开展现场采样分析。现场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18组(每个表层样1组,每个柱状样3组。含2组平行样)。监测土壤指标为45项和特征因子pH、氯离子、总磷和石油烃,共计49项。

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4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5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测试指标包括水位、色度、臭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全盐量、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总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总磷、*醇和苯胺类,共计23项。

实际土壤、地下水样品与方案相同,分析因子与方案相同。

评价标准:

本地块为工业用地,本次土壤评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值。

监测结果分析:

本次初步采样分析,地块内18个土壤样品pH为6.54-8.29,分析45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本次监测S6*类仓库前土壤中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氯离子含量在74.43~194.5mg/kg,总磷含量为453~796mg/kg。

监测结果表明5组地下水样品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总氰化物、氟化物等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报告综合结论:

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老厂区)

联系人:杨德成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苏峰林 联系电话:*

, (略) ,荆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