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8日拟对岱山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8日拟对岱山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8日拟对岱山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岱山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 岱山县衢山镇岛扎村大山岗墩 | 岱山县气象局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雷达配套基础建设。 |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水环境: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2)大气环境: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无废气影响。(3)声环境: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射机、电源柜、除湿机等设备,发射机置于天线罩内,电源柜、除湿机置于天线下方地面的方舱机房内。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或安装消声器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固体废物是巡视人员的临时生活垃圾。生活经过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另外,本项目拟设置不间断电源UPS,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是UPS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本项目UPS尚未采购,参考同类型项目UPS电池由64节12V200Ah铅酸蓄电池组成,单块40kg,电池总重量约2.56t,设计寿命普遍是3~5年),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使用周期长,更换量少,在蓄电池寿命到期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危废类别处置能力的单位在落实相关转移手续后,在蓄电池更换时当天,由有资质运走处置,不在现场暂存,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5)电磁辐射:经理论计算及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在目前及规划的环境条件下,雷达天线中心500m范围内任意一点的平均功率密度将低于本项目的评价标准0.248W/m2(即2.48×105μW/cm2),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要求。本项目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和天线高差在26m~60m之间,距离雷达主波束照射区较远,仅受到副瓣的彫响,本项目电磁辐射对评价范围500m内的公众影响很小,电磁影响均在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80-*
通讯地址:岱山县衢山镇钟山路23号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8日拟对岱山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岱山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 岱山县衢山镇岛扎村大山岗墩 | 岱山县气象局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雷达配套基础建设。 |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水环境: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2)大气环境: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无废气影响。(3)声环境: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射机、电源柜、除湿机等设备,发射机置于天线罩内,电源柜、除湿机置于天线下方地面的方舱机房内。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或安装消声器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固体废物是巡视人员的临时生活垃圾。生活经过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另外,本项目拟设置不间断电源UPS,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是UPS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本项目UPS尚未采购,参考同类型项目UPS电池由64节12V200Ah铅酸蓄电池组成,单块40kg,电池总重量约2.56t,设计寿命普遍是3~5年),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使用周期长,更换量少,在蓄电池寿命到期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危废类别处置能力的单位在落实相关转移手续后,在蓄电池更换时当天,由有资质运走处置,不在现场暂存,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5)电磁辐射:经理论计算及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在目前及规划的环境条件下,雷达天线中心500m范围内任意一点的平均功率密度将低于本项目的评价标准0.248W/m2(即2.48×105μW/cm2),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要求。本项目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和天线高差在26m~60m之间,距离雷达主波束照射区较远,仅受到副瓣的彫响,本项目电磁辐射对评价范围500m内的公众影响很小,电磁影响均在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80-*
通讯地址:岱山县衢山镇钟山路23号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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