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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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份至12月份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龙政路2-3号政府办公大楼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天源加气站加油部分扩建项目

龙环建审[2023]07号

2023年10月31日

2

黑龙江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

龙环建审[2023]08号

2023年12月6日

3

大庆 (略) 油库贮存项目

龙环建审[2023]09号

2023年12月6日

4

大庆龙凤区夫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锅炉建设项目

龙环建审[2023]10号

2023年12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份至12月份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龙政路2-3号政府办公大楼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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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天源加气站加油部分扩建项目

龙环建审[2023]07号

2023年10月31日

2

黑龙江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

龙环建审[2023]08号

2023年12月6日

3

大庆 (略) 油库贮存项目

龙环建审[2023]09号

2023年12月6日

4

大庆龙凤区夫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锅炉建设项目

龙环建审[2023]10号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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