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荧幕座椅采购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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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荧幕座椅采购项目的公示

根 (略) 委市政府、 (略) 财政局《关于2021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评选结果的通报》(宁办发〔2022〕3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字〔2022〕367号)及大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大财〔2022〕375号)文件精神,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文体旅游局相关专家,对《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荧幕座椅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大通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鲍义瑞

监督电话:0971-*


附件: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荧幕座椅采购项目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


根 (略) 委市政府、 (略) 财政局《关于2021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评选结果的通报》(宁办发〔2022〕3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字〔2022〕367号)及大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大财〔2022〕375号)文件精神,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文体旅游局相关专家,对《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荧幕座椅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大通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鲍义瑞

监督电话:0971-*


附件: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荧幕座椅采购项目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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