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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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70—*

通讯地址:威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麒麟小区工厂路)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窗口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关于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威环评审〔2023〕15号


威信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和《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威信县扎西镇观音社区响水洞村民小组,属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项目用地面积2912.1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5万元,占总投资的4.91%。使用威信 (略) 厂区空地建设相关设施进行家禽屠宰,屠宰规模为100万羽/年,主要建设1栋屠宰加工车间、1间锅炉房,绿化面积为337.26平方米,依托威信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配套建设其他相关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无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分布。项目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设施要求进行建设,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性质、建设规模、运行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扬尘应通过洒水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轻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厕所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妥善处置;土石方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堆放,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规范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废水、屠宰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屠宰废水一起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禽类屠宰加工类三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威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威信 (略) 污水处理站采用“一次格渣→二次出渣→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200立方米/天。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和恶臭。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项目的待宰区、屠宰区应为整体封闭结构,设置排风扇进行通风,恶臭物应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洗、清运,并喷洒生物除臭器,加强厂区绿化,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标准限值。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953-2018),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应制定大气监测计划,对锅炉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厂界和散户处的臭气开展半年1次的监测。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建设单位应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在厂界四周及敏感点开展每季度1次的噪声监测。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家禽粪便、病死禽类、不合格产品、屠宰废物、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家禽粪便、病死禽类、不合格产品、屠宰废物中的不可食内脏及内脏冲洗残渣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羽毛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应集中存放至灰渣池,回用于周边农田和林地施肥。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分区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间做好三防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公示,并编制验收报告。


五、如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该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现场环境监管由威信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70—*

通讯地址:威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麒麟小区工厂路)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窗口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关于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威环评审〔2023〕15号


威信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和《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扎西镇观音社区家禽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威信县扎西镇观音社区响水洞村民小组,属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项目用地面积2912.1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5万元,占总投资的4.91%。使用威信 (略) 厂区空地建设相关设施进行家禽屠宰,屠宰规模为100万羽/年,主要建设1栋屠宰加工车间、1间锅炉房,绿化面积为337.26平方米,依托威信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配套建设其他相关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无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分布。项目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设施要求进行建设,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性质、建设规模、运行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扬尘应通过洒水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轻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厕所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妥善处置;土石方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堆放,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规范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废水、屠宰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屠宰废水一起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禽类屠宰加工类三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威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威信 (略) 污水处理站采用“一次格渣→二次出渣→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200立方米/天。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和恶臭。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项目的待宰区、屠宰区应为整体封闭结构,设置排风扇进行通风,恶臭物应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洗、清运,并喷洒生物除臭器,加强厂区绿化,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标准限值。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953-2018),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应制定大气监测计划,对锅炉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厂界和散户处的臭气开展半年1次的监测。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建设单位应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在厂界四周及敏感点开展每季度1次的噪声监测。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家禽粪便、病死禽类、不合格产品、屠宰废物、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家禽粪便、病死禽类、不合格产品、屠宰废物中的不可食内脏及内脏冲洗残渣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羽毛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应集中存放至灰渣池,回用于周边农田和林地施肥。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分区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间做好三防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公示,并编制验收报告。


五、如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该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现场环境监管由威信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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