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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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索引号: *68M/2023-6539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12-28 主题分类: 林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8 12: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新委办〔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2.评估主体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配套产业工程和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1)营造林。营造林总规模*.76亩,其中人工集约林栽培16362.64亩、现有林改培*.73亩、中幼林抚育44743.39亩

(2)配套产业工程。林下种植中草药5000亩,林下种植林菌 3000亩,林下种植药用红豆杉 50000亩, 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1 处,竹炭加工厂1个,苗圃基地建设1处(约400亩)。

(3)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防火通道改造提升300km,森林管护站50个,防火设备及培训1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1套,林业科技支撑1项,灌溉系统1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2)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4年1月3日止;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浙江宏正 (略)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建设方案简版(1).docx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引号: *68M/2023-6539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12-28 主题分类: 林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8 12: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新委办〔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2.评估主体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配套产业工程和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1)营造林。营造林总规模*.76亩,其中人工集约林栽培16362.64亩、现有林改培*.73亩、中幼林抚育44743.39亩

(2)配套产业工程。林下种植中草药5000亩,林下种植林菌 3000亩,林下种植药用红豆杉 50000亩, 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1 处,竹炭加工厂1个,苗圃基地建设1处(约400亩)。

(3)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防火通道改造提升300km,森林管护站50个,防火设备及培训1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1套,林业科技支撑1项,灌溉系统1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2)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4年1月3日止;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浙江宏正 (略)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建设方案简版(1).docx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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