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云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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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云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内的规划管理, (略) 发展与建设,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 (略) 灌云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

东至盐河,西至伊西大道、宁连高速,南至产业大道和灌云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南界、北至长安路,面积约1820.7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为1748.5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主要为张洪河、徒沟河水体和宁连高速防护林带,纳入本次规划的统筹研究范围。

二、功能定位

规划梳理灌云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灌云经开区十四五规划的相关定位,结合空间布局规划特色,提出本次规划的定位为:沿海健康食品与高端纺织示范基地、连云港高端制造产业集聚高地、县域南部产城融合生态发展先行区。

远景目标:以食品加工、高端纺织为特色的国家级经开区。

三、总体布局

在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总体用地布局基础上优化规划范围内用地布局,形成“一核·两轴·多片区”的总体空间结构布局。在“北居南工”的总体格局下,深化产城融合与服务设施共享,并于张洪河路以北、幸福大道以东形打造经开区特色发展片区。

四、公示说明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本规划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27日止。若有相关利益关系人对该规划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材料送至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联系(监督)电话:05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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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内的规划管理, (略) 发展与建设,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 (略) 灌云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

东至盐河,西至伊西大道、宁连高速,南至产业大道和灌云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南界、北至长安路,面积约1820.7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为1748.5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主要为张洪河、徒沟河水体和宁连高速防护林带,纳入本次规划的统筹研究范围。

二、功能定位

规划梳理灌云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灌云经开区十四五规划的相关定位,结合空间布局规划特色,提出本次规划的定位为:沿海健康食品与高端纺织示范基地、连云港高端制造产业集聚高地、县域南部产城融合生态发展先行区。

远景目标:以食品加工、高端纺织为特色的国家级经开区。

三、总体布局

在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总体用地布局基础上优化规划范围内用地布局,形成“一核·两轴·多片区”的总体空间结构布局。在“北居南工”的总体格局下,深化产城融合与服务设施共享,并于张洪河路以北、幸福大道以东形打造经开区特色发展片区。

四、公示说明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本规划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27日止。若有相关利益关系人对该规划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材料送至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联系(监督)电话:05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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