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二汽运棚户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公示
株洲市芦淞区二汽运棚户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公示
本次调查地块为芦淞区二汽运棚户改造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 (略) 芦淞区桠枝塘,土地面积8944.93m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N27.*°。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地块性质主要有工业 (略) 用地,2018 (略) 级棚改项目被征收拆除并收储。该地块于2022年11月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用地、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和《二汽运棚户改造项目(拟出让)用地范围图》可知,该地块东至高家坳小区,西至株董路,南至康桥小镇,北至城南星座小区。
受株洲新芦淞 (略) 委托,湖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地块周边相关人员和主管部门进行了访谈,在完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后,汇同从相关部门收集到的、企业提供和网上搜寻的相关地块资料,编制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已压缩)芦淞区二汽运棚户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终稿.pdf
本次调查地块为芦淞区二汽运棚户改造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 (略) 芦淞区桠枝塘,土地面积8944.93m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N27.*°。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地块性质主要有工业 (略) 用地,2018 (略) 级棚改项目被征收拆除并收储。该地块于2022年11月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用地、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和《二汽运棚户改造项目(拟出让)用地范围图》可知,该地块东至高家坳小区,西至株董路,南至康桥小镇,北至城南星座小区。
受株洲新芦淞 (略) 委托,湖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地块周边相关人员和主管部门进行了访谈,在完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后,汇同从相关部门收集到的、企业提供和网上搜寻的相关地块资料,编制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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