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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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审批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作出
的行政审批决定
经审查,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我局作出2个行政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永吉县永吉大街1240号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吉林弘润 (略) 新建粮食加工及仓储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3﹞18号

2023年12月21日

2

(略) 中小河流西阳河永吉县长岗村至兴隆大桥段及马鞍山村至镇西村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3﹞19号

2023年12月27日

C:\fakepath\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审批公告.docx
(略) 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作出
的行政审批决定
经审查,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我局作出2个行政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永吉县永吉大街1240号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吉林弘润 (略) 新建粮食加工及仓储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3﹞18号

2023年12月21日

2

(略) 中小河流西阳河永吉县长岗村至兴隆大桥段及马鞍山村至镇西村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3﹞19号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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