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招标公告
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招标公告
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3-145;
2.项目名称: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
3.预算金额: *.00元/年; *.00元/三年;
4.最高限价:*.00元/年; *.00元/三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1 | A包 |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A包 | *.00元 | *.00元 |
2 | B包 |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B包 | *.00元 | *.00元 |
3 | C包 |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C包 | *.00元 | *.00元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A包: (略) 展示馆、 (略) 档案馆、 (略) 文化馆、 (略) 图书馆、 (略) 博物馆物业安保服务;B包:市科技馆、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物业安保服务;C包:市许慎文化研究保护中心、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物业安保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质量: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 三年
(5)该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个包,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中 1 个包。若同时在多个包件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按包件金额大小排序,确定金额排序在前的标段为中标人,其他包件则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联合体投标:允许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A包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包件,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B包、C包为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包件,对投标人是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即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投标人需共同满足前述要求,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一需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略) 外企业无需年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省外企业需提供《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
3.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郾城区淮河路10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9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民之家5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5-*
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3-145;
2.项目名称: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
3.预算金额: *.00元/年; *.00元/三年;
4.最高限价:*.00元/年; *.00元/三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1 | A包 |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A包 | *.00元 | *.00元 |
2 | B包 |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B包 | *.00元 | *.00元 |
3 | C包 |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场馆等物业费项目C包 | *.00元 | *.00元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A包: (略) 展示馆、 (略) 档案馆、 (略) 文化馆、 (略) 图书馆、 (略) 博物馆物业安保服务;B包:市科技馆、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物业安保服务;C包:市许慎文化研究保护中心、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物业安保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质量: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 三年
(5)该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个包,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中 1 个包。若同时在多个包件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按包件金额大小排序,确定金额排序在前的标段为中标人,其他包件则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联合体投标:允许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A包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包件,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B包、C包为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包件,对投标人是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即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投标人需共同满足前述要求,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一需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略) 外企业无需年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省外企业需提供《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
3.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郾城区淮河路10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9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民之家5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5-*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