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飞地区块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飞地区块批前公示

为推动鄞州-衢江“产业飞地”二期区块启动建设,保障鄞州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空间,打造共同富裕“鄞衢样板”,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并正式启用的城镇开发边界,我分局组织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飞地区块)。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5日,共计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0574-*

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惠风东路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1)保障鄞州-衢江“产业飞地”二期区块落地

(略) 第十五次党代会“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推进科创飞地、产业飞地精准落地“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鄞州-衢江“产业飞地”二期区块启动建设并落实相关工作, 打造共同富裕“鄞衢样板”,实现鄞州经济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对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要求

依据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并正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产业飞地区块)覆盖城镇开发边界。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中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要求,亟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法定支撑与保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版);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版);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2018年版);

(4)《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版);

(5)《 (略) 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6)《 (略) 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2013-2030)》;

(7)《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 (略) 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9)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0) (略) 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1)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西起沿海中线,南至宏围路,东至鄞东南路,北至合兴路,总用地面积共计136.26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山海协作共同富裕样板工业区。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

· (略) 山海协作的共富标杆;

·象山港生态园区的蓝绿范式;

·宁波南翼提质增效的产业引擎;

· (略) 域滨海魅力的形象窗口。

2.3控制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人口0.06万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14.00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4.54公顷,农林用地7.72公顷),占总用地的83.66%。

2.4规划结构

规划总体形成“一核、两轴、两带、四片”的空间结构。其中:

“一核”:即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即山海联动发展轴和沿海中线产业发展带。

“两带”:即养殖纳排河景观带、下洋河景观带。

“四片”:即创新研发片、智能制造片、生活服务片和农业发展片。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充分考虑一期地段规划的延续性,结合河流、主次干道边界及片区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等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在原一期地段控规单元划分基础上新增JK01-06单元。调整后规划范围内涉及2个控制单元,分别是JK01-06单元和部分JK01-03单元(合兴路以南、鄞东南路以西)。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36.26公顷,规划人口0.06万人,总建设容量198.0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2.53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95.5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约56.9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9.96%,包括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93%,包括中小学用地及文化行政办公混合用地。

4.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54%,包括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及商业二类城镇住宅混合用地。

4.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5.44万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的22.32%。

4.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22.17万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的19.45%。

4.6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0.92万平方米,为1处220kV的供电用地。

4.7*地水域

规划*地水域14.54万平方米。

4.8其它用地

其它用地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结合产业片区特点,开发区配套设施遵循“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 (略) 政公用五项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控制单元图则。

规划教育设施一处,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主要服务于开发区。

规划产业邻里中心一处,包括社区文化活动站一处及社区体育活动站一处。规划综合服务设施一处,包括图书馆一处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规划体育设施一处,为多功能运动场地。

5.3管理通则

①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范围可在规划条件中根据具体设计需要作适当深化。

②规划管理中,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单元内进行适当变动。

③公共服务设施在确保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它项目进行联合建设。

④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或符合相关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可进行适当修改,对其布局可进行跨单元调整。

⑤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模应与常住人口挂钩,若常住人口规模增加,配套设施也要相应增加。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依托水系打造滨水绿地,沿河、沿路形成带状公园绿地,提供休憩、休闲等功能,规划公园绿地面积共约18.52公顷。

6.2水体系统

现状水域面积11.3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3%;规划水域面积14.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0.67%。

6.3慢行系统

(1)非机动车系统

控规范围内主次干路通过设置绿化分隔带或分隔墩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其他支路通过划线或金属护栏设置非机动车道。

(2)步行系统

利用河道滨水空间打造慢行廊道,串联公园绿地、文体娱乐节点、商业设施、入口广场等慢行空间,打造相对独立的慢行系统,保证沿河步行系统的完整性、连续性。

(3)绿道系统

规划绿道系统围绕控规范围内的蓝绿空间,形成“两横两纵”的井字型骨干绿道结构。

“两横”:沿东西向的纳潮河及下洋河形成横向慢行绿道;

“两纵”:沿南北向的养殖纳排河及东港河形成纵向的亲水走廊。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4级。

(1)快速路规划

沿海中线:规划红线宽度60米。

(2)城市主干路规划

宏围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远期50米。

合兴路:规划红线宽度30米。

(3)城市次干路规划

鄞东南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

瞻望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

嵩城南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

(4)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岐山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支一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支二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支三路:道路控制宽度16米。

7.2交通设施规划

公共停车场:本规划区共布置公共停车场1处,规划停车位100个。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设防。

治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

(2)河网与设施

本区排涝主干河道为纳潮河、养殖纳排河、下洋河、东港河,河道控制宽度分别为25米、25米、25米、20米。

8.2消防

(1)消防站规划

控规范围内消防依托区外经济开发区二期一号地块规划消防站。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控规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控规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略) 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本规划区按地震动参数0.1g(Ⅶ度)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8.4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 (略) 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鄞州经济开发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为一般防治区,多以人为诱发为主。从长远考虑,为预防区域地面沉降灾害形成,控规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要求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普及与防治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及防治知识,提高本地段群众对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和抗灾能力。

附图:

区位图、用地结构图、规划用地图、道路结构图、控规单元划分图、控制单元图则。飞地公示附图.pdf


为推动鄞州-衢江“产业飞地”二期区块启动建设,保障鄞州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空间,打造共同富裕“鄞衢样板”,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并正式启用的城镇开发边界,我分局组织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飞地区块)。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5日,共计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0574-*

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惠风东路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1)保障鄞州-衢江“产业飞地”二期区块落地

(略) 第十五次党代会“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推进科创飞地、产业飞地精准落地“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鄞州-衢江“产业飞地”二期区块启动建设并落实相关工作, 打造共同富裕“鄞衢样板”,实现鄞州经济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对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要求

依据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并正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一期二号地段(产业飞地区块)覆盖城镇开发边界。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中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要求,亟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法定支撑与保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版);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版);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2018年版);

(4)《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版);

(5)《 (略) 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6)《 (略) 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2013-2030)》;

(7)《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 (略) 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9)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0) (略) 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1)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西起沿海中线,南至宏围路,东至鄞东南路,北至合兴路,总用地面积共计136.26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山海协作共同富裕样板工业区。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

· (略) 山海协作的共富标杆;

·象山港生态园区的蓝绿范式;

·宁波南翼提质增效的产业引擎;

· (略) 域滨海魅力的形象窗口。

2.3控制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人口0.06万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14.00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4.54公顷,农林用地7.72公顷),占总用地的83.66%。

2.4规划结构

规划总体形成“一核、两轴、两带、四片”的空间结构。其中:

“一核”:即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即山海联动发展轴和沿海中线产业发展带。

“两带”:即养殖纳排河景观带、下洋河景观带。

“四片”:即创新研发片、智能制造片、生活服务片和农业发展片。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充分考虑一期地段规划的延续性,结合河流、主次干道边界及片区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等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在原一期地段控规单元划分基础上新增JK01-06单元。调整后规划范围内涉及2个控制单元,分别是JK01-06单元和部分JK01-03单元(合兴路以南、鄞东南路以西)。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36.26公顷,规划人口0.06万人,总建设容量198.0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2.53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95.5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约56.9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9.96%,包括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93%,包括中小学用地及文化行政办公混合用地。

4.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54%,包括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及商业二类城镇住宅混合用地。

4.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5.44万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的22.32%。

4.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22.17万平方米, (略) 建设用地的19.45%。

4.6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0.92万平方米,为1处220kV的供电用地。

4.7*地水域

规划*地水域14.54万平方米。

4.8其它用地

其它用地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结合产业片区特点,开发区配套设施遵循“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 (略) 政公用五项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控制单元图则。

规划教育设施一处,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主要服务于开发区。

规划产业邻里中心一处,包括社区文化活动站一处及社区体育活动站一处。规划综合服务设施一处,包括图书馆一处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规划体育设施一处,为多功能运动场地。

5.3管理通则

①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范围可在规划条件中根据具体设计需要作适当深化。

②规划管理中,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单元内进行适当变动。

③公共服务设施在确保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它项目进行联合建设。

④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或符合相关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可进行适当修改,对其布局可进行跨单元调整。

⑤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模应与常住人口挂钩,若常住人口规模增加,配套设施也要相应增加。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依托水系打造滨水绿地,沿河、沿路形成带状公园绿地,提供休憩、休闲等功能,规划公园绿地面积共约18.52公顷。

6.2水体系统

现状水域面积11.3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3%;规划水域面积14.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0.67%。

6.3慢行系统

(1)非机动车系统

控规范围内主次干路通过设置绿化分隔带或分隔墩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其他支路通过划线或金属护栏设置非机动车道。

(2)步行系统

利用河道滨水空间打造慢行廊道,串联公园绿地、文体娱乐节点、商业设施、入口广场等慢行空间,打造相对独立的慢行系统,保证沿河步行系统的完整性、连续性。

(3)绿道系统

规划绿道系统围绕控规范围内的蓝绿空间,形成“两横两纵”的井字型骨干绿道结构。

“两横”:沿东西向的纳潮河及下洋河形成横向慢行绿道;

“两纵”:沿南北向的养殖纳排河及东港河形成纵向的亲水走廊。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4级。

(1)快速路规划

沿海中线:规划红线宽度60米。

(2)城市主干路规划

宏围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远期50米。

合兴路:规划红线宽度30米。

(3)城市次干路规划

鄞东南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

瞻望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

嵩城南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

(4)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岐山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支一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支二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支三路:道路控制宽度16米。

7.2交通设施规划

公共停车场:本规划区共布置公共停车场1处,规划停车位100个。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设防。

治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

(2)河网与设施

本区排涝主干河道为纳潮河、养殖纳排河、下洋河、东港河,河道控制宽度分别为25米、25米、25米、20米。

8.2消防

(1)消防站规划

控规范围内消防依托区外经济开发区二期一号地块规划消防站。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控规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控规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略) 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本规划区按地震动参数0.1g(Ⅶ度)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8.4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 (略) 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鄞州经济开发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为一般防治区,多以人为诱发为主。从长远考虑,为预防区域地面沉降灾害形成,控规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要求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普及与防治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及防治知识,提高本地段群众对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和抗灾能力。

附图:

区位图、用地结构图、规划用地图、道路结构图、控规单元划分图、控制单元图则。飞地公示附图.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