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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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力兴 (略) 年加工金属件1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金属件13万吨项目

(略) 长乐区漳港街道山边村西路666号

福建力兴 (略)

深圳 (略)

项目名称:

年加工金属件13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力兴 (略)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长乐区漳港街道山边村西路666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电力淘汰现有热镀锌生产线,在现有车间西北侧新建同等规模环保型热镀锌生产线(设备改造时原有生产线不停产,建成后原有老设备均已拆除);酸雾由侧吸改为整体密闭收集;锌烟由侧吸改为整体密闭收集;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

劳动定员:本项目一期工程新增职工10人,二期工程新增职工20人;

工作制度:

两期工程年均运行300d,3班24h制。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一期工程:盐酸酸洗废气HCl经收集,利用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热风炉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二期工程:盐酸酸洗废气HCl经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热风炉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喷涂废气污染物*苯、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经收集,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标准要求;浸塑废气污染物HCl、NMHC经收集,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标准要求;喷砂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经收集,采用自带除尘设施及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一期工程新增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t/d,其中酸洗水洗废水处理能力10t/d,磷化水洗废水处理能力为10t/d,分别采用化学氧化+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工序,不外排;工艺可行。

二期工程生产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t/d,厂区实际酸洗后水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仅少量的车间地面清洁水进入现有污水站处理,为间歇排放。根据2022年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生产废水实际废水处理量约为740t/a,平均2.47t/d。本次扩建二期工程生产废水量为11.40t/d,现有污水站处理能力满足本次扩建新增生产废水处理需求;此外,扩建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SS、总锌、铁等,与现有工程废水水质一致,因此本次扩建生产废水利用现有工程污水站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工序,不外排,是可行的。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山边村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①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②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分类盛装、并密封贮存。

③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不相容。

④每个堆放点应留有搬运通道。

⑤作好危险废物往来台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3 年。

⑥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企业运行后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⑧危险废物运输和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污染物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酸洗槽、表调槽、磷化、钝化槽、喷漆车间、浸塑车间、浸油车间、危废库、污水处理站、排污管线等防渗措施不到位,发生液态危险废液滴漏或事故泄漏时可能直接渗入到泄漏区域附近的土壤中,进而污染地下水;排污管线渗漏也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因此将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一期工程利用的1#车间现有酸洗槽已采取防渗措施,本次一期、二期工程扩建区域建设的酸洗槽、表调槽、磷化、钝化槽、危废库、排污管线等区域根据重点防渗的要求进行涂层及水泥混合防渗。同时应将各种物料和废料贮存在可以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的设施内,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力兴 (略) 年加工金属件1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金属件13万吨项目

(略) 长乐区漳港街道山边村西路666号

福建力兴 (略)

深圳 (略)

项目名称:

年加工金属件13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力兴 (略)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长乐区漳港街道山边村西路666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电力淘汰现有热镀锌生产线,在现有车间西北侧新建同等规模环保型热镀锌生产线(设备改造时原有生产线不停产,建成后原有老设备均已拆除);酸雾由侧吸改为整体密闭收集;锌烟由侧吸改为整体密闭收集;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

劳动定员:本项目一期工程新增职工10人,二期工程新增职工20人;

工作制度:

两期工程年均运行300d,3班24h制。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一期工程:盐酸酸洗废气HCl经收集,利用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热风炉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二期工程:盐酸酸洗废气HCl经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热风炉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喷涂废气污染物*苯、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经收集,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标准要求;浸塑废气污染物HCl、NMHC经收集,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标准要求;喷砂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经收集,采用自带除尘设施及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一期工程新增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t/d,其中酸洗水洗废水处理能力10t/d,磷化水洗废水处理能力为10t/d,分别采用化学氧化+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工序,不外排;工艺可行。

二期工程生产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t/d,厂区实际酸洗后水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仅少量的车间地面清洁水进入现有污水站处理,为间歇排放。根据2022年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生产废水实际废水处理量约为740t/a,平均2.47t/d。本次扩建二期工程生产废水量为11.40t/d,现有污水站处理能力满足本次扩建新增生产废水处理需求;此外,扩建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SS、总锌、铁等,与现有工程废水水质一致,因此本次扩建生产废水利用现有工程污水站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工序,不外排,是可行的。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山边村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①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②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分类盛装、并密封贮存。

③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不相容。

④每个堆放点应留有搬运通道。

⑤作好危险废物往来台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3 年。

⑥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企业运行后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⑧危险废物运输和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污染物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酸洗槽、表调槽、磷化、钝化槽、喷漆车间、浸塑车间、浸油车间、危废库、污水处理站、排污管线等防渗措施不到位,发生液态危险废液滴漏或事故泄漏时可能直接渗入到泄漏区域附近的土壤中,进而污染地下水;排污管线渗漏也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因此将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一期工程利用的1#车间现有酸洗槽已采取防渗措施,本次一期、二期工程扩建区域建设的酸洗槽、表调槽、磷化、钝化槽、危废库、排污管线等区域根据重点防渗的要求进行涂层及水泥混合防渗。同时应将各种物料和废料贮存在可以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的设施内,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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